小街小巷修补工程(钢35街坊、团15街坊区间道)招标公告

小街小巷修补工程(钢35街坊、团15街坊区间道)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昆区小街小巷修补工程(钢35街坊、团15街坊区间道)项目编号:包采公〔2020〕10849号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BY2020-ZC009采购目录:工程类\构筑物施工\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评标方式:电子评标供应商投标资格:1、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 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2、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3、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证4、投标单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 22 条的规定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6、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工程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07月20日 11:00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7日 11:00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获取文件地址:响应成功后,登录投标书编制软件下载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采购文件售价(元)投标保证金(元)
A0.006,500.00
答疑会时间:答疑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0日 09:20文件递交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开标时间:2020年08月10日 09:20开标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采购人名称:包头市昆都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联系人:申朝沛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自由路九号街坊百兴小区互助中店-18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3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营业部行政主管部门:昆都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项目负责人:刘工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0*****660《内控采购》特别提示:
包头市《内控采购》特别提示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内财购(2019)1733号文件规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盟市80万元以下,旗县区60万元以下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采购人可按内控管理制度办理采购(以下简称“内控采购”)。
为了解决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项目规范管理,应采购人要求,《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为采购人提供“内控采购”通道。
使用“内控采购”特别提示:

一、自愿采购原则。采购人本着自愿采购,免费使用,自行管理和自行委托方式组织“内控采购”活动。

二、主体责任原则。“内控采购”属于采购人主体责任,按“谁采购,谁负责”原则管理。采购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违规违法等问题,均由采购人自行处理和承担。

三、公告采购原则。“内控采购”属于采购人内控管理行为,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必须向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予以公开明确。

四、不受理的原则。“内控采购”不在于政府采购规定限额范围,不属于政府采监管范畴,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受理“内控采购”举报投诉。

五、承诺遵守原则。“内控采购”属采购人内控管理行为,应遵循自愿使用“内控采购”原则,需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若不遵循以上原则,《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内控采购”系统不予支持。

采购文件:
包号采购文件
A*******&MD5=fb8b8a40ea917b67a56ae0ea8d836370">昆区小街小巷修补工程(钢35街坊、团15街坊区间道).pdf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包组预算合计
A320,132.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采购明细清单
********工程1.0钢35#街坊、团15#街坊区间道路灯安装
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标书免费。
2、投标方法
凡已注册的包头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2020年07月20日 11:00至2020年07月27日 11:00 时期间登录包头政府采购网站(http://zfcg.baotou.gov.cn) 响应投标(不需要审核)。如果是未注册为包头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包头政府采购网站办理注册手续,登录后再进行投标响应。在网上响应后,投标请登陆投标书编制软件操作(注:电子评标类项目供应商必须办理ca锁(CA锁办理指引),否则无法上传标书。)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昆都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蒙古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特殊声明:
1、此项目属于电子评标试运行项目,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当电子标书递交成功后,请供应商通过“投标书软件”的“导出打印版标书”功能导出一份,打印递交到现场。必须保证电子标书与纸质标书一致性,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当电子评标出现故障时,以纸质标书为准,启动开评标程序。
2、电子标试运行期间,电子开评标故障不影响供应商所有权益。
3、为保障电子标书顺利递交,请各供应商提前5小时上传。
4、根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小于100M。
5、开标时投标人须自带可连wifi的笔记本电脑及CA锁。
6、所有项目时间以采购公告中公布的为准。

内蒙古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住房 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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