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氯酸钠招标公告

次氯酸钠招标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次氯酸钠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WSSCG-*******

四、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五、项目名称:次氯酸钠采购

六、预算金额: 273万,控制单价为910元/吨(具体以按实际需求量为准)。

七、招标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次氯酸钠(液体)采购,具体招标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对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2.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授权书或承诺书形式);

3.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①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次氯酸钠溶液);②有效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如为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次氯酸钠溶液)、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上述第3条其他各项证件;

5.具备次氯酸钠专用运输车辆的运输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07月16日起至截标之前(09:30-11:30,14:30-16:3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有效)。

2.报名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160号交行广场12C室)。

十、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报名单位介绍信;

2.投标产品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次氯酸钠溶液)、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次氯酸钠溶液)、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上述第3条其他各项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具备次氯酸钠专用运输车辆的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07月16日起(09:30-11:30,14:30-16:3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160号交行广场12C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5日14:30

递交地点: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103会议室。

2.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05日14: 30

3. 开标地点: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103会议室(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大道990号,万象城对面、温瑞大道东侧的中石化加油站非机动车道向北过桥后右转到底,温州中学新疆部南门边上)。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大道990号

联系人:仇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160号交行广场12C室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方式:188*****197 传真:****-********

监督部门: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办

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先生

十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元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并换取收据。


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16日


温州市公用集团自来水公司关于次氯酸钠采购项目(自主)的征求意见公示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受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次氯酸钠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请于2020年07月19日14:3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qq.com或邮寄至我公司。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方式:188*****197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160号交行广场12C室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次氯酸钠 自来水 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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