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态湿地公园环湖路西侧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城市生态湿地公园环湖路西侧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环湖路西侧照明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2-213
一、招标条件
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环湖路西侧照明工程,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为自筹。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委托,代理本次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投光灯88套,地埋灯119套,柔性霓虹灯18m,电缆长度3250m。
2.2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 总投资额:72.6534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2.5 场地条件:符合施工条件。
2.6 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2.7 工程地点:环湖路(丙十一街)以西,太平沟以南,北湖大桥以北。
2.8 计划工期:2012年6月20日至2012年8月20日
2.9 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叁级项目经理证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上岗证书,以满足本工程需要。
3.2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外省施工企业必须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本省长春市以外地区施工企业必须先到长春高新开发区招投标办公室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后审的方式(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4.2投标申请人请于2012年 5月 24日至2012年5 月30 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 300 元整,售后不退,图纸费用每套 300 元整。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4)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二份)
(6)外省施工企业入境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7)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
联 系 人:刘威威
联系电话:139*****6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 系 人:李吉、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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