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本部食堂(含分校)冷鲜猪肉系列产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本部食堂(含分校)冷鲜猪肉系列产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本部食堂(含分校)冷鲜猪肉系列产品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现就省分行本部食堂(含分校)冷鲜猪肉系列产品进行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项目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本部食堂(含分校)冷鲜猪肉系列产品采购项目
1.招标编号:A230001H********
二、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省分行本部食堂(含分校)冷鲜猪肉系列产品。
采购有效期:三年
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以分公司参与投标,需取得总公司书面授权;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本项目所在地域内,投标人所投产品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采购高管人员与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7.不接受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投标。
8.注册地不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在贵阳设立分支机构(办事处或分、子公司),若参与本项目时暂未设立,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合同签署前设立,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供应商中标资格。
9.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定点屠宰证(自有或合作)、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自有或合作)、动物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10.投标人2017年1月以来销售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且在履约期限内的业绩金额不低于30万元。
11.有配套的生猪养殖基地(本企业的养殖基地或合作的养殖基地或合作社或养殖大户等)。
12.投标人具有完整的冷鲜肉生产工艺和保管、运输工艺,能根据采购需求提供每日配送服务,配送中使用冷藏运输车。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中国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商务城B区金融商务区西区四栋中国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办公大楼2305室)现场报名。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uizhou.gov.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
六、说明
投标供应商报名同时须自行登录农行网站进行供应商注册并经审核通过,登录网址“https://e.abchina.com/jcgys/supplier/”。(注册账户名称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第9位到第17位,注册后请联系林女士审核,电话:****-********)。具体要求参见网站公告。
七、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商务城B区金融商务区西区四栋
联系人:陈女士
邮 箱:chenyuangz@abchina.com
八、有关要求
(一)本项目只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出具授权书)当面报名,不接受其他非现场方式报名。
(二)报名材料制作及封面要求。材料纸张规格统一采用A4并胶装,封面标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本部食堂(含分校)冷鲜猪肉系列产片项目报名资料、“报名单位:XXX公司”等字样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材料内页要求。报名供应商须完全满足供应商基本条件的有关要求,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材料内容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章;
2.以分公司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原件,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3.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加盖公章);
5.注册地不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提供在贵阳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参与本项目时暂未设立,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合同签署前设立(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6.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定点屠宰证(自有屠宰场或合作屠宰场,合作屠宰场的需提供合作协议)、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自有或合作屠宰场或养殖场的,合作的需提供合作协议)、动物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提供最近1个批次产品的3份)(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有配套的生猪养殖基地(本企业的养殖基地或合作的养殖基地或合作社或养殖大户等),提供养殖基地权属证明或租赁协议或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应具有完整的冷鲜肉生产工艺和保管、运输工艺,能根据采购需求提供每日配送服务,配送中使用冷藏运输车。(提供冷藏运输车的行驶证、租赁合同等权属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人2017年1月以来销售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且在履约期限内的业绩金额不低于30万元(提供合同、发票、订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声明
1.中国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接受报名供应商的报名文件并不表示接受报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
2.各报名供应商递交报名材料即表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
3.供应商自行承担报名及准备资料所发生的费用。
4.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资料仅供我行对其资格审核之用,恕不退还。
5.提供的所有证照须在有效期内。
6.供应商通过报名审核或接受项目邀请后,未参加项目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拒绝该供应商参与当年其他项目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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