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公安局监管场所院所合作医疗服务(第二次)(BA202000112)采购公告
江津区公安局监管场所院所合作医疗服务(第二次)(BA202000112)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受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的委托,对江津区公安局监管场所院所合作医疗服务(第二次)项目(项目编号:BA********2)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履约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江津区公安局监管场所院所合作医疗服务 | 528 | 10.4 | 中标金额的10%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参加竞标的必须是江津区范围内具备精麻药品采购、管理和使用相关资质的公立医疗机构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上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一)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0年7月 21日至2020年7月27日(5个工作日)。
(二)投标地点:区交易中心开标室。
(三)递交标书开始时间:2020年 8 月 10 日14:00(以开标室投标保证金系统现场显示的时间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 10 日14:30(以开标室投标保证金系统现场显示的时间为准)
(五)开标时间:2020年 8 月 10 日14:30(以开标室投标保证金系统现场显示的时间为准)
(六)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七)质疑截止时间:2020年 8 月5日17:30(以书面质疑送达采购人或区交易中心时间为准)
四、公告中未明确的内容以采购文件正文为准。
五、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江津区公安局
联系人:刘平
电 话:***-********
传 真:***-********
地 址:江津区滨江新城滨洲东路9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刁老师
邮 编:402260
电 话:********
地 址:江津区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江津区祥瑞步行街中段津华大厦二楼)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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