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学生活锅炉、配套设施及其蒸汽管道招标公告

第一中学生活锅炉、配套设施及其蒸汽管道招标公告



石门县第一中学生活锅炉、配套设施及其蒸汽管道采购招标公告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石门县第一中学的委托,对其生活锅炉等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 标 人:石门县第一中学
二、项目名称:石门县第一中学生活锅炉、配套设施及其蒸汽管道采购
三、项目编号:SM2012-G-013
四、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五、招标内容:第一包:2t/h生活锅炉一台;第二包:蒸汽管道(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供应商可任选其中一包或两包投标。
六、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分为投标人一般资格要求和各包特殊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核的财务报表);
4、进行有效的税务登记,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湖南省具有授权经销代理或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
7、具有实施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经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
8、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各投标人除具备上述投标人一般资格要求外,还需满足如下各包的特殊要求:
第一包:生活锅炉及配套设施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证书)、《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并提供生产厂家的基本资料;
第二包另需提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企业;
2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证书和《蒸汽管道安装资质》证书。
3、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并提供生产厂家的基本资料;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5月24日至2012年6月13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有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必须持本人在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原件)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依法纳税和购买社保资金证明等上述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上证件需验明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至本公司或石门县政务中心三楼咨询、购买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石门县政务中心3楼)
九、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本货物采购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2012年6月21日09:30(北京时间);递交投地点为: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石门县政务中心二楼)进行公开招标。
2、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并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依法纳税与购买社保资金证明原件以及本章第六条要求的其它资格文件原件参加开标活动。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与本次招标有关事宜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1、招标单位:石门县第一中学
联 系 人:易科长
联系电话: 139*****872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门县建设大厦9楼
联系人:田达理
电传:****-*******
3、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傅主任
电话(传真):****-*******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可向同级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 ****-*******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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