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都中医院电子病历四级建设招标公告

洪都中医院电子病历四级建设招标公告



医政医管局推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中就提出要加强电子病历信息化水平评价,要求“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等,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加强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并按照《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开展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评价,持续提高本区域电子病历信息化整体水平。到2019年,辖区内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3级以上,即实现医院内不同部门间数据交换;到2020年,要达到分级评价4级以上,即医院内实现全院信息共享,并具备医疗决策支持功能”。

本项目旨在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分级评价的标准,通过CIS模式【咨询Consultation、信息Information、服务Service的融合统称】,结合成熟的一体化整合式电子病历模式,在未来的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帮助医院从目前的以HIS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转向以电子病历为核心信息集成平台的应用。同时,充分利用医院的数据为医院建设数据中心,充分整合医院大数据,挖掘数据价值,提供智能、便捷的临床决策支持和运营决策支持,为医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信息化强有力的支撑。

一、项目名称

南昌市洪都中医院电子病历四级建设项目

二、系统建设内容

(参照《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中四级标准)

序号

系统名称

子系统

1

新建系统

重症监护系统

临床决策支持系统

2

电子病历4级标准化改造

病房医师标准化改造

病房护士标准化改造

门诊医师标准化改造

检查科室标准化改造

检验处理标准化改造

治疗信息处理标准化改造

医疗保障标准化改造

病历管理标准化改造

电子病历基础标准化改造

信息利用标准化改造

3

电子病历评级数据质量改造

病房医师数据质量改造

病房护士数据质量改造

门诊医师数据质量改造

检查科室数据质量改造

检验处理数据质量改造

治疗信息处理数据质量改造

医疗保障数据质量改造

病历管理数据质量改造

信息利用数据质量改造

详情可联系信息科咨询。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2)必须具备良好的供货和施工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报价文件格式及相关要求

报价文件包括: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表;

4、售后服务承诺;

5、提供近三年内至少有一个三甲医院电子病历四级或以上级别实施案例(合同复印件);

6、所有文件须加盖企业印章;

7、报价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五、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7月28日5时30分,在南昌市洪都中医院信息科递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昌市洪都中医院

地址:南昌市洪都中医院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1399号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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