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沈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的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沈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的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沈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的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YCZB2020-RD107-0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本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沈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的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5万元,招标人为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规模:《沈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的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沈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的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的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所需产品及服务的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0年07月20日08时30分到2020年07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至依诚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本,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08月03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辽宁物产科贸大厦20层2028室(依诚招标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 2020 年08月03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辽宁物产科贸大厦20层2028室(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招标人:沈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地 址:沈河区青年北大街26号
联系人:刘怡良
电 话:***-********
电子邮件:fzwxx888@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54号辽宁物产科贸大厦2028室
联系人:魏海峰、樊迪、许帅宏、芦玲玲、司丹丹
电话:***-********
电子邮件: yichengzhaobiao3@163.com
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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