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武夷大道、百花路、中山路、五九北路及清献大道立面改造工程设计项目补充通知
武夷山市武夷大道、百花路、中山路、五九北路及清献大道立面改造工程设计项目补充通知
1.招标条件
福建省武夷山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E****************001 的武夷山市武夷大道、百花路、中山路、五九北路及清献大道立面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已由武夷山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武发改审批[2020]22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武夷山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武夷山市武夷大道、百花路、中山路、五九北路及清献大道立面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武夷山市武夷大道、百花路、中山路、五九北路及清献大道;
2.3.工程建设规模:改造长度暂按12.5KM,高度15(约四层),改造面积18.75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12000万元;
2.4.投资总额:人民币12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总投资约10000万元,测量设计费用354.804万元(设计费用:289.179万元,测量费:65.625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武夷山市武夷大道、百花路、中山路、五九北路及清献大道立面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包括建筑立面测量、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后续设计服务。(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5.2.招标内容:对全长18.5KM道路(其中:武夷大道9KM、百花路6.7KM、中山路0.8KM、五九北路及清献大道2KM)中的12.5KM长度立面进行改造设计,包括:屋顶基站迁改、门窗改造、广告拆除规整、立面更新、空调机位规整、门窗修饰、节点整治、管线规整与迁改、夜景照明、景观补植等的建筑立面测量和设计。在此基础上投标人需满足招标人对项目提出的专项设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设计图纸的相关工作,直至完成项目全部设计相关内容。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审批通过后30日历天内提交可送经有关部门审查的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审批通过后30日历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具体服从招标人安排。
2.7.设计成果质量:设计成果文件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审查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同时具备①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自然资源或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4.投标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1)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设计的工程造价不低于5000万的建筑立面改造业绩(2)、业绩证明材料:需附上设计合同及官方网站查询得到的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且结果须响应业绩要求的截图。(3)、“类似工程业绩”时间合同签订日期为准(4)、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15日至2020 年7月19日23时59分止,登录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服务平台(www.wysggzy.com)“招标公告”栏目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配套材料,招标人不另行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时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建省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3)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 年8月5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wysggzy.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7.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指定网址后必须在开标当日0:00--开标时间内(无记名方式用报名号登录,记名方式用注册账号登录)交易平台或海迈电子标书软件,完成开标签到操作。在开标时间到后的60 分钟之内,投标人务必要用注册账号登录交易平台或海迈电子标书软件,运用“投标文件固化”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如投标人不熟悉在线操作,可选择携带签到凭证、“投标文件固化”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到现场进行签到和解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注: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
7.3.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5.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约10000万元,工程设计收费金额按289.179万元,测量费:65.625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www.fjggfw.gov.cn)、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服务平台(www.wysggzy.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武夷山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武夷山市五九北路59号水电大楼12层,邮编:354300;
电话:133*****062 ;
联系人: 江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夷山市百花路夷景园二层,邮编:354300;
电话:****-*******;
联系人: 小周。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武夷山支行;
帐户名称: 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3500 1676 3070 5250 6333。
交易中心名称: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武夷山市百花路31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武夷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武夷山市富贵华府9号楼2楼
联系电话:****-*******
武夷山市武夷大道、百花路、中山路、五九北路及清献大道立面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根据投标人疑问,进行如下回复:
一、质疑:招标文件的第1章招标公告中第3.4条和第3章第3节中"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业绩证明材料:需附上设计合同及官方网站查询得到的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且结果需响应业绩要求。"由于我司的部分类似工程业绩为业主直接委托项目,未进行招投标程序。可否用设计合同及发包人(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响应符合本条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第91页,附表7:投标人和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注:第1点,“若为政府投资直接委托设计项目,需附上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及施工或监理网上招标公告截图,项目均必须为官方网站可查询到的项目”。
二、本补充通知为(E****************001)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有矛盾的,按本补充通知执行。
招标单位:福建省武夷山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0日
标签: 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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