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女湖区焦坑至水源旅游公路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仙女湖区焦坑至水源旅游公路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仙女湖区焦坑至水源旅游公路项目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江西省发改委于赣发改设审字【2012】3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仙女湖区焦坑至水源旅游公路及洋田停车场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新余市卓越建设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仙女湖区焦坑至水源公路。
2、建设规模:仙女湖区焦坑至水源旅游公路,全长5.2公里。
3、计划工期: 100日历天。
4、招标范围:沥青砼路面。
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设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企业资质为公路路面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企业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的二级公路及以上路面工程施工、类似的二级公路及以上路面工程必须提供交通或公路部门中标书备案的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24日至2012年5月30日,集中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30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企业法人本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人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提供近三年内交通或公路主管部门备案的二级公路及以上路面工程中标通知书、外埠来赣申请人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人在报名前需交纳应标保证金10万元及工程诚信保证金30万元,此款项应由应标企业账户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上述保证金必须在2012年5月 30日下午17:00前到账,未到账者不予报名,到账者方有资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上述保证金在应标成功后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不成功者无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账户:帐 户: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5436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新余沙新支行
诚信保证金账户:账 户:仙女湖区焦坑至水源旅游公路及洋田停车场项目部
账 号:****************20 开户银行:农商行仙女湖支行营业部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报名前不统一组织安排现场踩踏和召开答疑会,投资人均可对项目进行考察,考察费用由投资人承担。招标人不接受电话、邮件及口头咨询。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6月13日9:30 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00时至9: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仙女湖区焦坑至水源旅游公路 招标代理机构:新余市卓越建设房地产估价
及洋田停车场项目部 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余市凤凰湾办事处 地址:新余市仙来大道复兴大厦12楼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338000
联 系 人: 胡 靓 联系人: 彭先生
电 话: 138*****688 电话: ****-*******
传 真: 传真: ****-*******
招标人:仙女湖区焦坑至水源旅游公路及洋田停车场项目部
监督单位:新余市仙女湖区招标投标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新余市卓越建设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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