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石岐区分局空调招标公告
公安局石岐区分局空调招标公告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区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所需的中山市公安局石岐区分局空调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石岐区分局空调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ZZ********
3.项目内容:空调一批
(详情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投标人须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人具有三级(含三级)以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检验合格),并提供所投空调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须在广东省中山市范围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05月24日至2012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50元,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三级(含三级)以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广东省中山市范围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06月14日下午2:00~3:00
2.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06月14日下午9:30
3.开标时间:2012年06月14日下午3:00
4.开标地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2室)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区办事处
联系人:麦小姐电话:(076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网址:http://www.tender.gd.gov.cn)
联系人:劳先生
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21、22室
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tender_zs@gd.gov.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市银兴分理处
银行帐号:2011023609200018404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2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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