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公务车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福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公务车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福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公务车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福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对福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公务车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福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公务车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1 | 载货汽车 | 3 | 329400 |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采购三辆公务使用车(轻型货车-皮卡)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省控办批准(省控第********7号)文件,省控办同意我单位配备更新公务用车三辆,鉴于无法在宁德市及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购买该批货物,为不影响正常执法工作,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万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国宝路22号。
6、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肖顺根 | 宁德师范学院 | 教授 |
余深务 | 宁德市计量所 | 高工 |
陈景升 | 宁德市技师学院 | 高工 |
据省控办批准(省控第********7号)福建省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审批凭证,该标的具有特殊性且车辆规格型号等原因,无法在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购买该批货物,为不影响正常执法工作以及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7、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0年07月21日至2020年07月27日。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9、本项目采购人:福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福安市新华中路13号
联系人姓名:蒋晓鸿
联系电话:150*****708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小李
联系电话:****-*******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福安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福安市龙江路5号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
福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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