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废物箱招标公告

公园废物箱招标公告

有关徐汇区公园废物箱询价采购信息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徐汇区绿化管理署一批钢木结构分类果壳箱进行询价采购。本项目采购编号:徐采中询2012-12。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在上海地区具备售后服务机构及维修人员,并能提供本地良好的技术支持服务;

3、报价人必须是报价废物箱的制造厂家或具有相应报价产品的制造厂家书面授权。

三、货物采购基本需求:

货物名称:钢木结构分类果壳箱

货物数量:120只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交货地点:安装地点为徐汇区绿化管理署指定地点

本项目报价单位在递交报价文件同时应提交报价产品实物一件,同时成交后样品要封存,批量验收时要进行对比;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不列入评审范围。

注:1、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库[2009]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同时项目采购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四、货物采购技术规格要求

1、品名:钢木结构分类果壳箱

2、规格:725×430×1015mm

3、材料:上盖以及主箱体采用电解镀锌板为基材,内桶采用工程塑料制作,必须具有较好的防腐、防锈、耐磨、耐酸碱、质硬等性能。装饰木条为纤维塑胶木。

4、特点:美观、实用、稳定、防盗型。

5、顶盖采用厚度≥1.0mm的优质电解镀锌板整体拉伸成型的工艺制作,并配备不锈钢烟灰缸(Φ120),顶盖底沿口采用内翻边成型工艺,盖子规格:725×430mm,±不能超过20mm,盖子必须带有美观的角度与曲线并压制加强筋。

6、箱体采用厚度≥0.8mm的优质电解镀锌板,分解压制成型,桶身面板处压制加强筋,为提高产品稳定性箱体上沿采用钢材包边。

7、两侧立柱采用厚度≥1.2mm的优质电解镀锌方管,立柱规格:50×100mm。

8、底座的脚部采用厚度≥2.5mm的优质电解镀锌板整体压制成型。

9、果壳箱整体采用户外塑粉静电喷涂,上盖、箱体为深灰色,两侧立柱、底座为灰黑色。

10、中轴式旋转机构加配工程塑料旋转把手,清理完毕后箱体自动回位。内桶密闭加宽围沿,与桶体贴合间隙±不能超过1mm。

11、垃圾投放内桶采用厚度≥2.0mm的工程塑料制作,总容量≥70L。

12、标识:采用抗紫外线、耐磨、夹层印刷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标志,色彩鲜艳度能保持3年以上。

13、采用果壳箱防盗专用球形锁,通用钥匙。

14、装饰木条为纤维塑胶木,户外长期使用能够不变形、不褪色、不开裂;尺寸为(L)525(W)55(H)15 mm;

15、产品质保期:不少于1年。

16、后附果壳箱实物参考图(见附件)。

17、包现场安装(大部分安装在水泥地上,小部分安装在绿地上,视现场情况定)。


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12年6月7日上午11:00点以前向采购中心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内容:

1、有关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厂家授权书原件及相关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售后服务承诺(保修期内售后服务的内容、期限、响应时间、应急保障措施等)及培训等相关伴随服务实施方案。

3、货物详细配置:报价产品型号、产地、详细配置、技术性能介绍、技术偏离表等技术说明文件等(报价文件应包括针对所有询价要求的相关应答,包括但不限于投报产品所要求满足性能指标项的一一对应详细说明等)。同时应注明产品分项材料的材质、规格及生产厂家(包括桶体的生产工艺、钢架材料的规格、生产厂家和质保书等),并提供证明依据。

4、成交价格:人民币报价(最终价格),并分列单价、总价、相关费用明细。

5、项目工期:请填报明确的项目交货及安装周期,并制作详细生产组织计划、安排及保障措施,以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6、供应商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报价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给定格式内容提交承诺书,否则将有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注:部分表式参见附件。

上述所有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如成交供应商实际供货产品与报价产品不一致,送货、安装服务承诺无法完成,产品质量、服务等被用户方有效投诉,经查实成交供应商要承担违约责任,并将按照《徐汇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记载和处理,同时保留向市、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通报的权利。

联系地址:漕溪北路336号徐汇区人民政府综合楼308室(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8136 传真:********

联系人:杜鹃、曾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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