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式电脑、大激光打印机招标公告

台式电脑、大激光打印机招标公告

台式电脑、大激光打印机购置项目询价采购邀请函
项目编号:BC2012-008
致有关供应商:
受采购人的委托,经宝坻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宝坻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询价方式,对台式电脑、大激光打印机购置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采购的货物要求为:

品名
品牌型号
配置要求
数量
备注
台式电脑
联想ThinkCentre M8300t
Intel 酷睿i5
主频3.0GHz以上
硬盘1TB
内存4GB
显卡1GB
windows7专业版
24台
原厂包装、全新正品 
 
大激光打印机
惠普LaserJet 5200L
1台

一、相关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要求成交单位于2012年6月7日下午3:00前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
(二)付款方式:在货物全部运到需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三)本项目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四)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的要求提供设备清单(设备品牌型号、具体配置、单价、数量、总价、产地等)、随机附件、报价、售后服务、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
(五)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要按规定时间与需方签订购货合同,在签订合同时须提供履约保证金10000元,待货物运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二、报价要求
(一)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报,报价包括:设备主机、附件及线缆等辅料货款、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税款等费用。
(二)供应商请于2012年5月30日上午11:30前,将投标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快递)方式或直接送到宝坻区政府采购中心(密封)。以邮件方式投标报价的须进行电话确认,否则因邮件寄错或丢失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提供报价的同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资料。
三、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诚信和质量”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 “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凡在2012年5月30日下午17:30前未接到预成交通知的单位,均未成交,不再另行通知。
五、采购代理机构:宝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宝坻区城关镇广川路29号(财政局三楼)。
电话(传真): ***-********
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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