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河东食堂冷库设备采购项目比价公告

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河东食堂冷库设备采购项目比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华东政法大学对下列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河东食堂冷库设备采购。

2.项目内容:根据长宁校区河东食堂后厨场地尺寸采购冷库设备,在5月18日前采购完成并安装投入使用。

3.采购明细:设备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

4.采购预算:不超过16万元。

二、供应商资质及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有相应的履约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报价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提供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不锈钢系列);

4.报价人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保证所提供应标材料的真实性;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国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5.现场施工人员须具备资格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7.承诺对所售产品提供三包。

三、质保期及期限

1.质保期: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质保期3年。

2.响应时间:质保期内,设备故障须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问题。维修期间应当提供替换产品以保证设备正常使用。保质期内同一问题维修两次的,需重新更换产品。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报价:所报价格为包工包料含税价格;以综合单价形式报出项目清单,各项需包含人工费、运输费、管理费及风险等全部费用。

2.结算:合同生效,安装验收通过后进行最终结算。

五、施工期限

合同生效后20天内

六、现场勘探

1.时间:2020年4月24日上午9:30

2.地点:万航渡路1575号长宁校区河东食堂

3.联系人:施老师137*****721

七、报价流程

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4月27日下午15:00前,联系人:曹老师********

2.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密封、盖章;

3.报价文件提交方式:快递或送达;

4.报价文件投送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励勤楼223室;

5.报价文件清单(所有材料需盖单位公章,共需2份):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

6)报价清单;

7)售后服务及质量承诺。

注:凡愿参加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递交全部材料,逾期不再办理。所提交的资料和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后勤管理处

2020年4月22日

附件:设备清单及要求***************fb8593f53a971/005fd801-f879-4bfd-bfea-6ed179ab2911.docx" sudyfile-attr="{" title>附件:设备清单及要求.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冷库设备 食堂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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