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基础输液类药品供货服务及配套建设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基础输液类药品供货服务及配套建设招标公告
第一章 邀标公告
一、医院概况及内容
金寨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50年,是全县规模最大、设施最齐全的集医疗、预防、保健、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全县68万人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医保定点医院,是金寨县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金寨县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金寨县区域医学影像中心。2007年以来,医院先后获得市级“诚信医院”、市及县级文明单位、六安市廉政文化示范点、省卫生先进单位、中华医院管理协会理事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医疗服务实践基地、安徽中医药大学神经病学研究所临床教学医院、安徽医专及六安卫生职业学院临床实习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北京中日友好医院远程会诊合作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解放军第105医院、安徽省立儿童医院、六安市人民医院、中科院合肥肿瘤医院医联体成员单位;第二军医大学、北京中日友好医院、六安市人民医院对口帮扶医院。
医院座落在风景秀丽的梅山县城,占地面积1.9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境内有合武高速公路和沪、汉、蓉高铁经过,交通十分便利。辖区内医疗服务68万人,医疗服务范围覆盖160万人。
我院于2017年上半年开工建设新院区,地址位于金寨县新城区,占地面积300亩。一期工程计划使用150亩,编制床位800张,按照三级综合性医院进行规划建设,预期建成后将成为全县规模最大、学科分类最齐全、设施设备一流的综合性医院,并为申报“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创造条件。
为更好服务于临床,增加药品调配过程管控和合理用药普及,将在位于住院大楼一楼区域划拨400平米,作为静脉用药调配中心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药品生产企业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MP 认证证书)和软袋双阀基础输液类药品的生产批件(4个品种,不少于 12个品规)。
三、报名和招标详细资料
报名和索取资料请与金寨县人民医院药剂科联系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8月5日中午12::00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8月5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金寨县人民医院行政楼6楼大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承富
联系方式:********170或138*****155
七、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10万元
八、公告期限
邀标期限20天
第二章 医院使用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为了满足临床需要,提高静脉输液的配置安全性和可靠性,医院计划对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IVAS)进行邀标。为了减少政府对医院基础建设的投入,比照我省大部分省市级公立医院对基础大输液招标采购的通行做法,我院拟通过公开邀标方式遴选一家专业的制药企业,承担医院基础输液的配送,并完成相应的延伸服务,含PIVAS项目的建设、设备维护、人员配备和继续教育培训等。
二、基础输液类药品采购需求
与供应商合作的主要生产企业的药品。5%葡萄糖注射液、10%葡萄糖注射液、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0.9%氯化钠注射液,规格:50ml,100ml,250ml,500ml,均为软袋双阀。年基础输液采购金额约 30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采购金额为准,初步预定合同期 5 年。供应商配送药品是《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2014 年版)》内品种,则执行《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2014 年版)》价格。若非《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2014 年版)》内品种,则按投标人报价(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不高于目录内同类品种的最高价,不低于目录内同类品种的最低价)。以上价格,如遇《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2014 年版)》政策调整,则按调整后目录执行。
三、医院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PIVAS)功能定位和服务职能
PIVAS承担全院1000张床位患者的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并送至各病区。
四、PIVAS建设基本要求
符合《安徽省医疗机构PIVAS验收评价表》、医院实际需求,目标在8年内设备、设施不陈旧;设计具有前瞻性和先进性。
五、软件要求
满足临时医嘱调配的设置,且有审方功能、耗材管理等模块,承诺软件系统及时更新。
六、参与 PIVAS 装修施工企业要求
参与 PIVAS 装修施工企业在施工前,须取得下列相关资质,依法依规开展业务活动,否则责任由中标公司承担:
(一)具有装修施工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总承包叁级。
(二)负责项目设计的有关技术人员熟悉《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与 PIVAS 建设的有关规定;掌握《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及附件《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操作规程》和《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技术规范》等法规性文件与技术规范对PIVAS 项目设计、装修施工、设施设备等的要求与规定。
七、其他要求
(1)符合相关规定,达到国家及省级相关检测标准和验收标准, 保证验收合格;
(2)PIVAS施工结束后,移交一份整套项目施工资料;
(3)中标人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出具验收合格报告;
(4)每年设备、衡量器具等检测及校正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供应商所有新增设备合同履行结束归医院处置;
(5)基础性输液平均以2.60元每瓶作参考价投标;
(6)付款条件:验收合格后,以实际采购金额结算。
金寨县人民医院
2020年7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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