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梧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梧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已由绩溪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绩溪县瀛洲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拨款及村自筹 ,招标人为绩溪县瀛洲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拟建于瀛洲镇梧村, 总投资约98万元。
2.2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
2.4本次招标工程含图纸所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注册地为绩溪县或在绩溪县注册分公司满二年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资质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开标会现场审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绩溪县招投标网(www.jixiztb.com)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
4.2.各投标人在投标之日提交投标文件前,在绩溪县招投标中心投标现场办理招标文件缴费手续。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4日10时00分,地点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明标明投”。第一步,编号。开标会现场由相关监督部门对有效投标文件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进行编号;第二步,在相关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监督下,由招标人代表公开摇号确定投标人代表;第三步,摇号。在相关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监督下,由投标人代表进行摇号。第一个摇到的球号对应的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摇到的球号对应的单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7、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工 联系电话:0563—*******。
绩溪县瀛洲镇人民政府
201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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