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采样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现场采样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辽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现场采样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 年07月24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QSZBDL-*******

项目名称:辽宁省辽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现场采样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35000元

最高限价:135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供货完毕

需落实的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1日2020年07月23日(询价通知书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辽宁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0 年07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辽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1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阳市白塔区卫国路107-13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95@qq.com">********95@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志宏)

电话:****-*******

辽宁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仪器设备 采样 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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