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海湾镇经济中心办公用房装饰工程的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海湾镇经济中心办公用房装饰工程的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海湾镇经济中心办公用房装饰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湾镇经济中心办公用房装饰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8-20-z8562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室内修缮、装修工程、外墙修缮工程、室外屋面修缮、室外雨污水管翻建及场地沥青面层铺装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工程量清单)。

5、交付地址:海农公路1478号

6、交付日期:60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政策、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购买国货政策。

10、最高限价: *******

11、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

12、项目联系人:王云花

13、电话:139*****944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7-21 14: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7-28 14: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7-21至2020-07-28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招标文件在报名审核通过后自行网上获取。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本单位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本单位购买(售价300元/份)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7-31 14: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7-31 14: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奉贤区航南公路5500号

2、磋商地点:上海市奉贤区航南公路5500号。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提供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纸质文件)并密封;③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 3G或 4G 上网卡、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④修改GBQ6文件的加密锁。⑤项目负责人以分期施工的除外,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7天内打印有效)。(项目负责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如变更后时间未满半年,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对磋商文件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将主动或根据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磋商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以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2.供应商提供的真实有效且盖章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为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报建编号的工程)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城镇建设管理事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奉贤区海湾镇星中路43号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2288弄恒龙金尊B座709室
邮编:/邮编:201499
联系人:许大江联系人:孙梦怡
电话:********电话:139*****944
传真:/传真:********
附件信息:
附件1: ********22" target="_blank">海湾镇经济中心办公用房装饰工程.zip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饰工程 用房 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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