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ALZ159海马牌小型轿车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琼ALZ159海马牌小型轿车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 琼ALZ159海马牌HMC7165G4S1小型轿车 | 项目编号 | XZ202007HN0091-1-10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年7月21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年8月3日 | |||||||||
转让底价 | 8000元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则本次挂牌终止 | |||||||||
序号 | 车辆牌照 号码 | 厂牌型号 | 排气量(L) | 座位数 | 行驶里程 (万公里) | 注册 日期 | 手/自动挡 | 挂牌价(元) | ||||
1 | 琼ALZ159 | 海马牌HMC7165G4S1 | 1.6 | 5 | 3.8 | 2013.6.28 | 自动挡 | 8000 | ||||
标的 概况 | 琼ALZ159国产海马小型轿车,该车整车漆面多处有轻微划痕;发动机未发现有明显漏油现象;储备盒基本完整;正常启动,灯光、信号、仪表等自检基本正常;加速时运转不太正常;底盘各部件有磨损性能下降。有登记证、行驶证、无购置税证,年审有效期至2020年6月,交强险无资料。 车辆情况详见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 海南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中心评报字(2020年)第********5号 | |||||||||||
评估 情况 | 评估基准日 | 2020.6.18 | ||||||||||
评估机构 | 海南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中心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对本次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关系清晰,并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本转让方的出让行为已经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本转让方对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关于委托处置公务用车的函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
特别 告知 |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车辆管理部门对买受人有其他资格要求的,从其规定,具体请竞买人自行提前咨询相关车管部门。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保证金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竞买保证金1万元/每辆; 3、成交后,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办完车辆过户手续后,买受人将新的车辆登记证、********95@qq.com">行驶证照片发至********95@qq.com邮箱或提交到交易所,保证金无息退回; 4、成交后,买受人须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全额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保证金缴纳账号,请竞买人按短信提示缴纳。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国境内合法续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2、参加竞买小客车且在海南省内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的,需取得“小客车指标”, 竞买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 |||||||||||
标的交割 | 1、买受人于2020年8月5日到交易所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和****************2.doc">《机动车转让合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并将车辆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买受人凭“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缴款凭证”自行到车主单位办理提车手续。 3、乙方提车后车辆出现的任何问题自行维修,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车辆损失、维修费用及其他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完全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要求 | 1、车辆按现状转让,不含原车辆号牌。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2、车辆成交前的交通违章费、闯红灯等违章罚款及相关责任均由转让方承担和处理,逾期年检及罚款、补缴保险等由受让方承担和处理。 3、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增值税、重新评估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时间:7月 31日 上午9点-11点下午3点-5点,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明细表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8月3日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需在2020年8月3日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具体账号请根据e交易系统提示缴纳,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动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一、成交后,受让方前往交易所填写并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 2、《网络竞价须知》;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资料填写完成后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二、注意事项: 1、竞买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买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8月3日,按系统提示缴纳,以系统实际到账的时间为准。 2、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办完车辆过户手续后无息退回,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如意向受让方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罚(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经E交易系统认证通过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2)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3)竞买成交后受让方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和报名资料的; (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机动车转让协议》的; (5)未按照《机动车转让协议》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等费用的; (6)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竞价安排 | 序号 | 车辆牌号 | 自由竞价时间段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每次最小加价 | |||||||
1 | 琼ALZ159 | 2020年7月21日至8月4日 上午9:45 | 8月4日上午9:45 | 200元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应缴纳的服务费由受让方按车辆成交价2.5%各自承担(每辆车单边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 | |||||||||||
附件下载 | 《公车处置明细表》《机动车转让协议》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报名咨询:李女士******** | ||||||||||
技术支持 | 徐先生********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8月3日(工作日) | |||||||||||
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 |||||||||||
其 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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