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乌镇镇环境卫生处理中心提升项目(鸡岭浜垃圾堆点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桐乡市乌镇镇环境卫生处理中心提升项目(鸡岭浜垃圾堆点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桐乡市乌镇镇环境卫生处理中心提升项目(鸡岭浜垃圾堆点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桐乡市乌镇镇环境卫生处理中心提升项目已由桐发改审[2020]9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桐乡市乌镇人家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桐乡市乌镇镇鸡岭浜至南侧河道。

2.2建设规模:该项目场地生活垃圾堆体占地面积约13848.78m2,于2002 年取土后开始填埋垃圾,2007年停止填埋并覆土覆绿,填埋平均深度约4 米,无防渗导气等污染防治措施,总垃圾量预估约6万m3。该填埋场地距离运河河岸10米,距离东边村庄约300米,南面村庄约250米,西边村庄约250米。本次招标计划投资约5000万元,共分为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专业的设计、施工、采购、对垃圾进行筛分并外运以及修复回填处理等其他工作内容。本项目提升整治内容主要是对垃圾堆体开挖,堆体内所有垃圾进行筛分外运处置,做好场地内渗滤液处置,对腐殖土进行修复回填处理,场地最终平整后建设排灌设施,达到标准农田要求。由于运河航道先期交付的要求,施工程序要求由临近运河侧先行开挖。开挖前要求完成运河航道防渗防决堤的支护措施。运河航道完工后交通部门将修筑堤坝,要求在堤坝建成后考虑永久性二次防渗措施。施工过程全面考虑渗滤液、填埋气等多方面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

2.4本次招标要求工期:18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通知为准。其中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将涉及运河航道改造部分用地移交市交通局施工。

2.5质量目标:设计通过相关审查,并符合设计相关规范要求;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通过各项验收,达到《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技术规范》(DB33/T2128-2018)及《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同时具备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上述①,或②中的要求即可;

3.3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4浙江省省外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浙江省省外设计企业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5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四家。

3.6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3.6.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且未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6.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本单位,无在建项目,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和嘉兴市IC卡自助报名管理系统查询中无锁定项目;或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自有人员)

3.6.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为本项目投标单位自有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设计单位自有人员)

3.6.4采购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关材料、设备采购经验,为联合体单位自有人员。

注: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采购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采购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7投标人及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人员未在桐乡市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录中。

3.8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8月11日,登录“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过“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自主注册链接:http://tx.jxzbtb.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928-0095、吕工150*****50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本工程投标文件以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浙江省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6楼西厅0626室,接收人:顾先生,联系电话:183*****805(市府网:571805),由招标代理机构及桐乡市公证处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寄(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直接送达方式递交的以递交时间为准,邮寄方式递交的以订单签收时间为准),招标人不予受理。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疫情防控期间的影响因素,合理安排寄(送)投标文件所需时间,并在投标文件寄出后自行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投标文件的接收情况,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tx.jxzbtb.cn/

浙江省公共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7. 投标保证金

7.1金额:50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网银或电汇)、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银行保函(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名称: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科技支行(行号:********0495);银行账号:****************107;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11日9时00分(已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7.2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

8.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 沈女士 0573—********

桐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蒋女士 0573—********

招 标 人:桐乡市乌镇人家置业有限公司 陆红新 0573—********

代理单位: 浙江富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顾先生 183*****805

招标代理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振华路1058号3幢4楼

桐乡市乌镇人家置业有限公司桐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浙江富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7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整治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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