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万吨电子级玻璃纤维及制品环影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年产6万吨电子级玻璃纤维及制品环影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林州光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电子级玻璃纤维及制品项目 环影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林州光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电子级玻璃纤维及制品项目,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有关环保法规,该项目建设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发2006 [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一次向公众公告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林州光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电子级玻璃纤维及制品项目
  概要:项目总投资120000万元,位于林州产业集聚区金鑫大道西段北侧,占地420亩。分期建设:一期年产电子级玻璃纤维3万吨,电子级玻璃纤维布4000万米;二期年产电子级玻璃纤维3万吨,电子级玻璃纤维布4000万米。项目采用国际先进的纯阳燃烧、电助熔、池底鼓泡、大漏板多排多孔多分拉成型技术。主要设备:自动配料系统、拉丝机、捻线机、进口喷气式自动织机等。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林州光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林富 联系电话:138*****338 传真:****-******* 电子信箱:fbzj126@126.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ayeia@163.com
  通信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831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通过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基本掌握与项目规划建设、环境相关的因素,预测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以及周围环境条件对项目实施的影响,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专家评审后进行修改完善,然后送环保部门审批;主要评价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分析、区域环境概况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保护措施与污染防治对策、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及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拟建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能否接受;对拟建项目所持态度;对项目选址意见。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可能受到本项目环境影响或关心本项目的专家、单位、公众均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也可通过电话将意见口头表达,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二、三条。
  特此公告


林州光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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