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机关防汛抢险应急排水移动泵车(项目编号:XHZX-HW-2020-0092)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机关防汛抢险应急排水移动泵车(项目编号:XHZX-HW-2020-0092)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机关 防汛抢险应急排水移动泵车 (项目编号:XHZX-HW-2020-0092)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防汛抢险应急排水移动泵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6层6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ZX-HW-2020-0092 项目名称:防汛抢险应急排水移动泵车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0万元 最高限价:42.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天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参与磋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投标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及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注:1、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3、新成立的供应商可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6)根据磋商当日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登记信息为准,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2日到 2020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6层603室 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售价:6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6层6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6层6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东兴北道一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峰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6层603室 联系方式:136*****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文杨 电 话:136*****760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用户需求书.docx 天津峰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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