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吉、改则、措勤三县统战部、民宗局业务用房招标公告

革吉、改则、措勤三县统战部、民宗局业务用房招标公告

阿里地区革吉、改则、措勤三县统战部、民宗局业务用房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DZB-ALFJ-TZMZYWYF120046
阿里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阿里地区革吉、改则、措勤三县统战部、民宗局业务用房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阿里地区革吉、改则、措勤三县统战部、民宗局业务用房;
(二)工程概况:阿里地区革吉县业务用房416.14平方米;阿里地区改则县业务用房416.14平方米;阿里地区措勤县业务用房416.14平方米
(三)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
(四)建设地点:革吉县、改则县、措勤县;
(五)工期120日历天(同施工工期);
(六)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二、参加投标条件:
(一)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无不良记录,无拖欠农牧民工资等现象。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 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需在阿里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接受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联合体资格的投标企业。
(三)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造师贰级及贰级 以上资质。
(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四、投标申请人于 2012 年5月 25日至 2012 年5月31日,每日 10时 30 分至13时 30 分,每日 16时 00 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阿里地区老干局3区(文化路71号)二楼)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2010】131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关资料;
(5)拟投入本工程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证明人员为本公司人员的证明。
注:上述资料及证件需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留存资料需装订成册并逐一加盖公章。
五、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阿里地区革吉、改则、措勤三县统战部、民宗局业务用房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六、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2012年6月1日 11 时 00 分以前送至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七、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资格预审结束后3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八、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 标 人:阿里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阿里地区老干局3区(文化路71号)二楼
联 系 人:赵先生(136*****227****-*******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2年5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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