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20年度长宁区教育系统幼儿园部分设备运维服务公开招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电子资质证书应为有效使用件);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电子资质证书应为有效使用件);3)具有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4)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具类);5)具有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6)经营范围具有玩具器材生产或销售;7)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并能提供本地良好的支持服务,在本地具有固定经营、服务机构;8)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报名的供应商,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详见公告附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年度长宁区教育系统幼儿园部分设备运维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6-20-05455,06-20-0545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基本概况:本项目是长宁区教育系统54所幼儿园场所的弱电系统、水电服务、空调设备、厨房设施、固定式中大型玩具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服务期限:12个月项目属性:服务类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5、交付地址:长宁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 6、交付日期: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9、最高限价:*******元 10、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11、项目联系人:尹老师 12、电话:180*****078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7-21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7-28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联合体各方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3)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4)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5)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原件的扫描件)(6)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具类)证书(原件的扫描件);(7)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8)联合体协议;(9)本市固定售后服务点的相关证明(租赁证明或产权证明)(原件的扫描件);(10)本单位最新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资料(应包含查询时间及展开的信用记录结论,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日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周内);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7-21 17:00:00至2020-07-28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代理机构将于: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8日上午9点--下午17点网上受理报名,逾期报名概不受理。报名审核通过的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8-11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8-11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长宁区天山支路201号315会议室 2、开标地点:长宁区天山支路201号315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携带有效数字证书(CA证书U盘)、无线上网的计算机设备及纸质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投标单位需要了解现场可自行前往。(2)澄清答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20年7月24日 上午11:00前通过书面传真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九、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