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水务局关于吴江区新一轮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项目的招标公告
苏州市吴江区水务局关于吴江区新一轮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苏州市吴江区水务局吴江区新一轮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XHC2020-WJ-G-005
项目名称:吴江区新一轮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陆拾捌万元整(¥:*******.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00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吴江区境内,涉及23条河道,划界长度共计160km。包括技术设计方案的编制、勘测点位、埋设界桩、树立标牌、完成图册、建立数据库、建立档案等工作。本项目河道划定名称目录如下:
(1)杏花桥港(横港);(2)乌桥港;(3)横草路;(4)海沿槽;(5)大浦港;(6)行船路;(7)大窑港;(8)横古塘;(9)鼓楼港;(10)芦墟塘;(11)大坝水路;(12)卖盐港;(13)军运港(大浦口);(14)鳑鮍港;(15)吴家港;(16)盐船港;(17)北窑港;(18)划船港;(19)波斯港;(20)里斯庙港;(21)十字港;(22)新路港;(23)张千坝。
(二)管理范围划定服务内容:
(1)编制《新一轮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设计书》
编制完成技术设计书,经审查后实施。
(2)工作底图准备
工作底图包括地形图、正射像图、竣工验收图件等,注意图件现势性。地形图比例尺不应小于 1: 10000,可采用2014年及之后拍摄的、0.3米分辨率的正射影像图,应尽量利用现有测绘、水利、国土、规划等部门图件。
(3)内外业方式具体实施
在本次划界内外业具体实施时,采用测绘行业生产地形图的主流技术-全数字摄影测量内外业一体化工艺流程完成。
(4)资料整理、数据入库,报告编制
对数据成果进行整理,根据《苏州市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技术细则》中的提纲编制划界报告(包括报告书、管理(保护)范围界线及界址点设置平面图、控制点成果表、移位界桩点之记、界桩(告示牌)成果表、界桩(告示牌)身份证);根据《划界成果信息化要求》和《苏州市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技术细则》,绘制相关图件,建立基础数据库,完成划界成果信息化工作。
(5)申请验收
划界工作对照年度目标任务采用年度验收的方式,抽检成果合格并整改到位后,由实施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提交划界报告,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组织验收。
(6)划界成果公布
验收整改完成后,本次划界成果由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对外公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务登记证(如有)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同时具有工程测量(水利工程子项)、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子项)和地理信息系统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28日。
2、网上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0年7月28日。
3、各投标人必须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端(http://211.143.240.34:7090/wjhy)进行该项目网上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网上投标事项:请登录到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zzyjy.com.cn/wjqfzx/wjCity.html)点击下载中心,下载并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须知》PPT 。技术咨询人员:朱工,咨询电话:188*****920,QQ号:********5。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8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踏勘: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投标供应商需至现场进行踏勘,熟悉实际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统一踏勘时间:2020年7月29日9:30-11:30,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现场踏勘联系人:崔昊杰,联系电话:****-********。
2.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3.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
4.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988号华邦国际1幢1209号
联 系 人:朱思薇 联系电话:****-********
5.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5)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并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5.2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投标须知:所有投标进场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事先填写《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交易项目人员信息登记表》(见磋商文件附件格式,加盖响应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单位到场代表须身体健康,持健康码绿码并佩戴口罩。否则如因无绿码或生病等原因不能进入开标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疫情期间投标规定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网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试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吴江区水务局
地 址: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1000号吴江大厦B座20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欣禾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988号华邦国际1幢120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思薇、葛秋芳
电 话:****-********
苏州欣禾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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