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钢厂加热炉区域、平车、柜子等设备招标公告

型钢厂加热炉区域、平车、柜子等设备招标公告

重钢股份公司型钢厂加热炉区域、平车、柜子等设备招标公告

一、 招标内容

重庆钢铁股份公司现有闲置、废旧设备需处置,处置资产概况如下:

序号

品 名

规格、型号

数量

重量约(吨)

转让方式

交货地点

1

加热炉区域

中型加热炉(含管道)、
出钢机、台架、盖板、风机、泵等

21

555

打包转让

型钢厂

2

水处理

24

135

打包转让

3

平车、电子吊钩称、蓄电池

58

43

打包转让

4

合计

103

733

备注:1、表中所涉型号规格、材质、质量、数量以现场实物为准。

2、中标单位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拆除、搬运的资质条件、能力,如不具备以上条件,可委托具有相关资质条件、能力的单位进行拆除、搬运。

3、标的物拆除提运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工、拆除、装运等一切费用及安全,由中标单位承担、负责。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参与报名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2、两个以上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只允许1个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三、招标书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凭银行进帐单于2012年5月25日至2012年5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5:30时,2012年5月31日上午9:00至11:30时(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携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重庆钢铁股份公司机动处资产处置办公室(大渡口区李子林)报名并购买招标书。

2、招标书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本次招标不采用邮寄方式购买招标书。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形成:银行转帐,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出,投标单位必须向本公司财务部门提供开户许可证。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全额退还至投标单位原汇出帐户,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4、帐户名: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钢花路支行

帐号:****************502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机动处资产科

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李子林

邮编:400084

联系人:谭东元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重庆钢铁股份公司机动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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