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虹盛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20年上海市戒毒管理局警用皮鞋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司法部定点单位资格;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年上海市戒毒管理局警用皮鞋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20-2392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选取1家合格的投标单位负责上海市戒毒管理局的警鞋采购,包括皮鞋(2018款单皮鞋、2018款凉皮鞋、2018款棉皮鞋)等。具体项目内容、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项目招标需求。 5、交付地址:上海市戒毒管理局指定地址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30日内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785174.00元(国库资金:785174.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和支持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 10、最高限价:78.5174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30日内 12、项目联系人:张惠琪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7-22 09: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7-27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2)投标人的司法部定点单位资格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4)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5)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6)“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截图须附电脑系统的日期和时间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详情见公告附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年7月22日9:30至2020年7月29日16: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2、凡愿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递交资料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如因报名单位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报名单位或填表者承担。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8-03 14: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年8月3日下午14:3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大连路950号8号楼507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950号8号楼507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投标单位携带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证明书及相应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绿色随申码以供采购人确认投标资格。(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一份网上投标签收回执加盖公章、一份投标无疑问确认函以及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和无线3G或4G上网卡一并出席开标会。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4)样品递交:根据第六章项目招标需求中规定的货物样品进行提交(详情见附件)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提供准确的投标人联系方式,以便接收开标地址信息。将根据疫情情况随时调整开标方式以及开标地址。2、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网上投标咨询电话:*********16206转5,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详情见附件) 九、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