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漯河支队漯河某部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漯河支队漯河某部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漯河某部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0-82 |
2、项目名称:漯河某部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
最高限价:*******元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本次招标意确定漯河某部食堂食材集中供货及配送的供应商,本项目最终确定供应商数量3家; 5.2配送产品种类:鲜肉、水产品、蛋类、蔬菜、水果、乳制品(加餐奶)、豆制品、冷冻食品(含水产冻品)、调味干杂调料类等食堂食材(不含米、面、油); 5.3配送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5.4质量要求:所供产品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和卫生要求; 5.5配送地点:市区范围内4个供货地点; |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参照《军队物资采购评审管理办法》。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参照《军队物资采购评审管理办法》。 3.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相关内容; 3.2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前一个小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亲属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保证食品安全,投标人须有正在经营的实体场所及符合相关仓储(冷藏)标准要求的库区(需提供房产证或具有至少租期1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和现场经营照片); 3.5 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份企事业单位食堂食材配送业绩,且需求方评价意见为良好及以上; 3.6 近一年无食品安全处罚记录; 3.7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和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0年07月22日 至 2020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
4.售价:0元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0年08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0年08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07月22日至2020年07月28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zfcg.lhjs.cn/bidopen_new/conformBid),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 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漯河支队 |
地址:漯河某部 |
联系人:青先生朱先生 |
联系方式:134*****300156*****06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 6 号 |
联系人:刘女士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
联系方式:****-******* |
发布人:李树芳 |
发布时间:2020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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