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用氧采购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用氧采购;
二、采购人名称: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
三、采购人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向山镇北山村
四、采购人联系人:徐庆弟
五、采购人联系电话:
****-*******六、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七、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
八、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罗晶晶;
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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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公管部门名称: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十一、公管部门联系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
十二、公管部门联系人:水鑫;
十三、公管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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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采购内容: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用氧采购;
十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患者提供生命支持或者急抢救使用。
十六、采购预算金额:28.8万元;
十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于2020年5月15日发布招标公告,2020年6月8日组织开评标,在开标当天,没有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经我院调研,马鞍山市周边地区只有南京宁卫医用氧气有限公司唯一一家氧气配送商。考虑在紧急情况下氧气配送的时间及配送频率,降低医用使用及采购成本,为了满足医院的日常需求,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十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南京宁卫医用氧气有限公司
十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沧波门小龙口
二十、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1)已于2020年6月8日组织公开招标,在开标当天没有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2)马鞍山市周边地区只有南京宁卫医用氧气有限公司,满足在紧急情况下氧气配送时间和配送频率上的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论证小组认为符合采购需求的只有南京宁卫医用氧气有限公司。建议本项目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二十一、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王宏理(马鞍山市十七冶医院,副主任医师),陈业庭(马鞍山市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邬小龙(马鞍山市中心医院,主任医师);
二十二、公示期限: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7月28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反映,并同时抄送公管部门。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