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防公共安全教育馆建设工程答疑公告
珠海市人防公共安全教育馆建设工程答疑公告
项目答疑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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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001 |
项目名称 | 珠海市人防公共安全教育馆建设工程 |
标题 | 珠海市人防公共安全教育馆建设工程答疑公告 |
内容 | 招标答疑具体内容如下: ? 1、问:招标公告中当“投标人需书面提交有效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资料提供方式与要求按《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珠发改建【2014】117号)执行,参与投标的企业出具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用报告,由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打印。” 请问:如按以上要求提供信用报告,是否不再需要提供信用记录。请明确? 答:投标人须按《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珠发改建【2014】117号)要求出具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若投标人出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报告,则无需再出具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记录、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以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用报告。 ? 2、问:招标文件第9页5.2条拒绝投标情形中“除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项规定外,招标人拒绝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参与投标:企业信用等级为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施工类别最低等级的;”。 省外企业初次进粤为最低等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五款:招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文件用不合理条件及相关规定内容作为拒绝投标条件;我公司要求就上述内容依照有关法规建议删除,以维护外省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保护外省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竞标项目的公平公正,希望珠海市金湾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以上疑问及时给予明确答复。 答:本项目执行(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第二十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可以予以拒绝:(一)企业信用等级为省、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最低等级的;”,并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 3、问: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标书内容“不计封面、封底、扉页、目录及无文字页的页数建议在300页(含300页)以内,字体不小于“小四”号。”请问方案插图、平面图、计划的字体大小可否不受限制? 答:可以。? ? 珠海市金湾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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