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担保专项资金委托管理机构招标公告
小微企业担保专项资金委托管理机构招标公告
镇江市小微企业担保专项资金委托管理机构招标
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小微企业担保专项资金委托管理机构招标,标书编号:ZJZC-(2012)公字第0023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镇江市城区范围内(包括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依法设立、备案和经营,并按规定进行年检的独立企业法人;
(3)合格的投标人经营的担保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管理规定及产业政策,并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4)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按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
(5)合格的投标人所有专项担保业务纳入省再担保体系,并具有主办资质;
(6)合格的投标人必须与四家或以上的银行有良好合作关系,2011年末按实收资本计算放大倍数不低于4倍(2011年未满一年的对年末放大倍数不规定)。
二、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05月28日--- 2012年06月04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7:30
地点:镇江长江路33号行政服务中心 三楼332室 联系人:丁 翔 电话:****-********
三、招标方式、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数量:2家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
(2)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3)投标人与合作银行的协议复印件;
(4)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
四、招标范围及要求:
镇江市小微企业担保专项资金委托管理机构招标。委托管理担保资金的总量为3200万元,每个机构具体管理资金量由2名中标人的经营业绩来确定,但最低金额≧1000万元。委托管理期限:暂定2年(如果2年内考核均符合要求,可延长至3年)。具体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开标后,将给予每个合格的投标人10分钟针对本项目管理运营方案的讲解说明时间,采购中心提供相应的投影设备及电脑。
五、采购人信息:
镇江市财政局 联系人:韦莅南 联系电话:****-********。
六、现场答疑时间:2012年06月05日9:30 地点:镇江长江路33号行政服务中心 三楼330室 联系人:刘春 电话:****-******** 请申领招标文件的各供应商准时参加现场答疑活动,如有疑问应在会上以书面形式提请采购人予以澄清,若未提出,今后出现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采购人及招标人概不负责,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未在现场答疑记录簿上签字 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投标人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和4万元的投标诚信金给招标人(共计人民币5万元),投标保证金及投标诚信金(仅接受以下几种形式:同城转帐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凭证、现金解款凭证)必须在投标时交给接受标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当日不予接纳现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镇江市长江路33号 行政服务中心 三楼三号开标室)
九、投标时间:2012年06月19日北京时间9:00至9:30(投标截止时间)。
十、开标时间:2012-6-19北京时间9:3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3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十一、领取标书联系人:丁 翔
联系电话:****-******** 传 真:****-********
十二、项目联系人:刘 春
联系电话:****-******** 传 真:****-********
十二、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该账户仅适用保证金的缴纳)
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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