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作服制作招标公告
公司工作服制作招标公告
中国烟草总公司天津市公司工作服制作采购招标公告
招 标 人:中国烟草总公司天津市公司
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天津市公司工作服制作采购
招标内容:
本次制装配置每人标准为:
1、夏装两套(每套含短袖衬衫、长裤各一件);
2、春秋装两套(每套含外套、长袖衬衫、长裤各一件;其中外套包括一件西服、一件夹克);
3、冬装防寒多功能服一件;
4、领带两条。
共计450人。
本项目采用招标控制价,总价不得高于144万元,超过控制价的投标按照废标处理。
货物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程地址:天津市
资 金:自筹,本次招标投资金额约144万元。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2年5月29日~2012年6月4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65号利中大厦2号楼3层
联系人:王军 电话:********-****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2年6月19日
资 格 标 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装生产企业,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
(2)投标品牌必须具有经相关部门资格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或在大型商场拥有直销店、专卖店、销售专柜;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
其他条件:
(1)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 投标人应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有专门的生产场所,具有完善的设计、生产、质量、价格控制体系,有专业的设计、生产、质检人员,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接收服装调换和零星定制。
(4)投标人具有三年以上(包括三年)生产供应相关机关部门的经验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需提供订货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除第三项外其他原件备查。
(7)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一并提交按要求加工、包装并与投标文件一样的密封的投标样服及样衣布料(要求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备注之第四条规定),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规定。评标结束后中标人的样服由招标人留存查验,未中标人的样服当场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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