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北三江标准堤堤内地面填筑二期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瓯北三江标准堤堤内地面填筑二期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永嘉县瓯北三江标准堤堤内地面填筑二期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1、项目编号:YJ*******
2、项目名称:永嘉县瓯北三江标准堤堤内地面填筑二期工程(第二次)
3、批复文号:永发改审〔2012〕21号
4、建设单位:永嘉县三江片开发建设指挥部
5、工程地点:永嘉县瓯北
6、招标内容范围:促淤坝断面共设两级土工管袋棱体,筑坝总长为2619.5m,涂面接触部分有30KN/m裂膜丝土工布、梢捆加护底充沙袋、碎石垫层、土工格栅等起护底作用,一二级之间平台有普通编织袋冲沙作为第二级护底,吹填土方约310万方。在东西片各设龙口一座,采用大型聚丙烯管袋护底防冲,以及相关临时工程。
7、项目概况:建安投资金额:约1.58亿元 工期:180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
9、 资质要求:1)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2)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注册一级建造师;3)技术负责人为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并且具有水利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4)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具有上岗证书,不得在其他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5)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人代表、总经理、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根据浙水建[2009]30号、浙水建[2009]51号文件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进浙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当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7)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09]22号)文件的规定;8)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并且未在其他国有投资在建项目中承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均不得在其他工程中兼职;9)企业类似业绩:近5年(2007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以完工验收鉴定书中的日期为准)完成单个施工合同8000万元以上有吹砂回填施工内容的围垦(海塘)工程和单个合同中有100万米以上的排水板施工内容的工程(两者可以是同一工程,也可以是两个工程)。10)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价意见(或质量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无法直接认定的,应当以相关部门的初步设计批复和竣工图纸为依据。1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无被永嘉县级、温州市级、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列为不良行为记录或通报,并在限制期、公示期内(如无限制期或公示期,按通报或公示发布之日起6个月计);1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13)投标单位应有满载排水量4000吨以上的绞吸式挖泥船 (投标人租赁的应提供相应租赁合同和船只证明;设备为自有的,应提供相应船只证明等相关材料)。14)投标企业的信用等级须为“AA”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须由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且企业信用等级信息已在“信用浙江”网上公示,并在有效期内。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2、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 5 月 25 日至2012年 5 月31 日
13、招标文件下载地址及时间:在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yjzbtb.cn/上的交易公告中于 2012年5 月 25 日至2012年 5月 31 日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
14、招标文件疑问提交:
若有疑问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
15、建设单位 :永嘉县三江片开发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及电话 : 厉先生 ****-********
16、代理公司: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 郑先生 139*****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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