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大城子镇智慧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
宁城县大城子镇智慧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
宁城县大城子镇智慧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150*****010******** 一、招标条件 宁城县大城子镇智慧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已由宁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招标人为宁城县大城子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宁城县大城子镇智慧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宁城县大城子镇。 3.项目概况: 3.1本项目依托扶贫资金支持,结合宁城县设施农业发展战略,根据新型农业科技发展趋势,规划建设宁城县大城子镇智慧农业示范园,招标内容为示范园区的建设及运营。 3.2建设日光温室暖棚13栋,高聚能生态日光温室3栋,连栋薄膜拱棚4栋,并配套相应的水肥一体化车间、无土栽培及灌溉系统、检测实验室及相关基础设施和智能数据采集系统。 3.3项目区所需水、电、路接入到棚区外。 3.4采取建设-经营-移交一体模式,建设期5个月,经营期10年(截止2030年06月30日),到期后移交给镇政府。 3.5建设完成后由中标人自主经营,要按照合同内容完成智慧农业在当地的普及及推广,打造成宁城县扶贫改革试验区试点项目。 3.6项目土地流转租期10年,土地流转使用租金1000元/亩/年,中标经营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2020年土地流转使用租金,次年每年6月1日前通过一卡通方式支付土地流转使用租金。 3.7按财政结算金额*8%向大城子镇人民政府支付年资本收益金。 3.8中标人未按规定缴纳土地流转使用租金及资本收益金的,或者延期1个月仍未缴纳土地流转使用租金及资本收益金的,政府有权提前解约并收回整个棚区的经营权,另择他人进行经营,不给予中标人任何已经投入经营收益方面的补偿,同时视实际情况会给予一定的经济惩罚。 3.9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项目区域内棚体及附属设施产权归大城子镇人民政府所有,中标人在经营期间不得将土地、棚体及有关附属设施抵押或改变现状、蓄意破坏等。 3.10经营期间所有设施的维修维护,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须积极配合项目主体办理相关手续,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 3.11经营主体优先雇佣项目区附近的贫困户从事园区公共服务,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贫困户增收脱贫。 4.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温室建设施工、采购、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 期内的缺陷修复、建成后经营。中标人须在项目建设完成后,自筹基金配套: (1)农业智能数据采集系统 (2)农业数字化智能决策平台 (3)农业植株检测解决方案 5.工程计划投资额:********元 6.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达到现行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农业科技公司或农业合作社,经营范围具有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项目(营业执照内包括但不限于农业技术研发或开发、应用软件服务、温室工程施工、设施建设运营等);或由①和②两个要求组成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农业科技公司),并且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它在施建设工程中任职。 3.人员配备: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岗位证)、质检员(岗位证)、安全员(岗位证)【根据住建部建办人[2018]60号文件规定,因岗位证书延期停止办理,本次招标项目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岗位证书有效期不作要求,但岗位证必须提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延期开始办理后的岗位人员证书合格承诺,格式自拟】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各1人,提供投标企业为现场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2019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间连续6个月的参保信息,可在人社部门网站上查询的缴纳养老保险相关信息(将网上查询的参保信息打印并加盖投标企业单位公章)或社保部门出具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证明文件。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农业科技公司。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5.信誉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②企业出具的无行贿行为承诺函 (如为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提供,格式自拟)。③“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7.特别提示: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等疫情,请预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密切关注“宁城县三务公开监督平台”(http://www.ncswgk.gov.cn 或百度:宁城县三务公开监督平台,点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策法规-...年...月...日宁城县新冠肺炎防控文件)转载的疫情防控文件及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在其他媒体或以其他形式发布的疫情防控文件和相关要求,提前作好疫情防控准备和相关资料、证件,否则不能进入投标现场。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chifeng.gov.cn)“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各投标人须先办理信息入库。注册成功且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已办理信息入库的单位可直接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投标信息填写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9日17时30分。 2.完成信息入库注册且报名成功请于2020年07月23日08时30分至2020年07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3.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项目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若未使用最新招标文件(即澄清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信息入库及办理 CA 证书具体流程参见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cfggzy.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5dfe6d1c-0aac-404f -a99d-c3f3db9a078f&ryNum=009),办理入库注册相关问题技术支持: QQ:********00;电话:********00。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8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版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2.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如联合体投标,委托代理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锁以供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因未携带CA证书锁导致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城县大城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城县大城子镇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8*****056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城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西侧 联 系 人:董琳琳 电 话:****-******* 代理机构:赤峰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赤峰市松山区新天地广场 联 系 人:郑东伟 电话:177*****445 赤峰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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