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保护技术科研基地异地重建安全防范系统、辐射监测系统和系统集成平台采购公告
重庆市环境保护技术科研基地异地重建安全防范系统、辐射监测系统和系统集成平台采购公告
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的委托,对“重庆市环境保护技术科研基地异地重建安全防范系统、辐射监测系统和系统集成平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298 | 1 | 1.00 |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给出的总价最高限价,否则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
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2020年7 月22 日至2020年 7月 28日17:30(工作时间)}凭公司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一)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 7月22 日)起至五个日。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1000元/包(售后不退),磋商供应商在报名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三)对微型企业的优惠
1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磋商文件购买费。
2微型企业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篇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若微型企业所提供的产品不是微型企业生产,又未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进行报名和购买文件的,其报名和响应无效。
(四)磋商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 月31 日北京时间14:30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 7月 31日北京时间14:30
五、保证金递交(一)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应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并汇至以下任一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磋商保证金账户
户名: 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 |||
分包号 | 银行信息 | ||
01 | 账号 1 | 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邦兴花苑支行 |
账 号 |
3.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4. 如项目因招标失败而进行重新招标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供应商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根据重新招标的招标文件中给出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与上次招标的保证金帐户不同)及时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未重新递交的,将造成供应商投标无效。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且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中标人须将采购合同扫描件发送至********0@qq.com(邮箱),如中标人未发送采购合同或者未缴纳交易服务费导致其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换的,责任自负)。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地址:冉家坝旗山路252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37*****999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地产大厦二号楼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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