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主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专项整治提升工程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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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主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专项整治提升工程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7-23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主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专项整治提升工程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主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专项整治提升工程监理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昆政办[2020]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主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专项整治提升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及现场协调服务;保修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为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具体的招标范围由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监理服务费的理由)
2.2 招标范围: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主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专项整治提升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及现场协调服务;保修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为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具体的招标范围由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监理服务费的理由)
2.3 总投资:3620万元
招标规模:*******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辖区
2.6 项目实施时间:
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2.8.1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及质量缺陷期满并文件全部归档后止(具体按照招标人实际要求完成的监理工作)。
2.8.2质量标准: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2.8.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否决投标资格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其他: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3项包含隔离护栏或标志牌或道路交通标线或交通信号灯杆或各类零星交通安全设施维修更换的市政道路工程(证明材料中须明确体现上述工作内容)监理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监理业务手册等第三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招标文件中对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且注册在本单位)资格。
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拟派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2017年1月1日至今(按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有1项及以上项包含隔离护栏或标志牌或道路交通标线或交通信号灯杆或各类零星交通安全设施维修更换的市政道路工程(证明材料中须明确体现上述工作内容)监理业绩,并提供能够体现项目总监姓名的业绩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云南省省外企业,应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文)管理规定提供在云南省建筑市场服务信息网(http://www.ynjstjgc.com)上针对本项目的入滇登记信息截图(招标文件中对省外企业要求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4、财务要求:提供2017年~2019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5、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监理工程人员数量不少于7人(包含总监理工程师及至少3名专业监理工程师),且须提供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监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2017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2017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7-23 09:57至2020-07-3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8-14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标代理名称: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昆明市塘双路9号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招标代理联系人:郝宏飞
招标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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