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新馨小区幼儿园施工招标公告

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新馨小区幼儿园施工招标公告



平顶山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新馨小区幼儿园施工项目,已立项批准建设,北京国储思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委托,代理本项目招标工作,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1工程名称:平顶山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新馨小区幼儿园施工项目

1.2招标编号:GCTC2012-Y-B007

二、项目概况:
2.1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框架结构,地上二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约1474.7㎡。
三、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无任何重大事故; 5.2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任何重大事故,无在建工程;
5.3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5.4企业注册地清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5.5外地企业需提供进平备案介绍信。(按平建【2011】137号文件执行)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须知:
6.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5月29日至2012年6月4日(不含节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6.2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文件,文件售后不退;

6.3报名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蓝湾国际公寓东单元九楼;
6.4报名须提供资料:有意向者须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或临时执业资格证)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注册地清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须证明其在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外地企业需提供进平备案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开标时提供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原件。
七、资格审查方式:

7.1报名单位多于或等于7家,采用资格预审,少于7家则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单位:平顶山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

地 址:平顶山市建设路和劳动路交叉口南10米路西卫东区农行三楼

联 系 人:贾先生

代理单位:北京国储思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蓝湾国际公寓东单元九楼
联 系 人:祁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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