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庄小学、石庄小学附属幼儿园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刘庄小学、石庄小学附属幼儿园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正在报名)--韩庄镇刘庄小学、石庄小学附属幼儿园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微山县韩庄镇刘庄小学、石庄小学附属幼儿园施工工程已由微山县发改局以微发改社会【2012】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微山县韩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乡镇财政资金及部分自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微山县韩庄镇刘庄小学、石庄小学附属幼儿园施工工程已由微山县发改局以微发改社会【2012】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微山县韩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乡镇财政资金及部分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微山县韩庄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如中标企业为济宁市行政区域外企业,外地中标企业中标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持中标通知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到济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济登记备案手续。

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备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29日至2012年6月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 时至17时,在微山县招标投标中心报名。

联系人:孟鹏鹏 联系电话:****-*******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书及材料(均为原件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建造师证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已在微山县招标投标中心办理《微山县招标采购交易员证》的报名单位,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微山县招标采购交易员;未办理的报名单位,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工作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授权委托人必须到达报名现场参与报名);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微山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备注:

1、所有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都应当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查询时间范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

3、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

4、投标人申请查询应当提供以下手续:

单位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的,应当提供书面申请,申请内容除了申请理由及事项外,还应包括单位具体名称、地址、注册时间,开户银行及银行基本账户,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承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查询。

个人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的,应当持书面申请及身份证件。

查询地址:微山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

联系人:卜凡芳 联系电话:****-*******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必要条件之一,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投标中心、招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自查询结果确定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县招投标活动。

6、凡因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所获得的资料信息,除用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外,不得用于其它目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微山县招标投标中心(微山县中国银行六楼)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报名地点:微山县招投标中心(微山县中国银行大楼九楼)。

联系人:孟鹏鹏 ****-*******

联系人:刘仕琪 ****-*******

建设单位:微山县韩庄镇政府

代理机构:济宁市建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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