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职业学院更换部分学生公寓防盗窗工程招标公告
经贸职业学院更换部分学生公寓防盗窗工程招标公告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更换部分学生公寓防盗窗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学生公寓防盗窗更换工程
二、工程概况:部分学生公寓防盗窗更换
三、工程要求:
1、按照学院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规范施工。
2、施工单位必须具有不锈钢防盗窗工程施工资质。
3、施工要求:原有防盗窗拆除干净,新防盗窗安装牢固、美观。
4、施工过程中如若损坏学院其他设施,应由施工单位无偿复原,无法复原应照价赔偿。
5、施工完毕后做到工完场清,场地清洁程度必须达到学院要求,垃圾清运等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
6、工期要求:中标方自中标之日起30日内完工,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中标方承担。
7、投标报价表见附表。
四、时间安排:
2012年6月 14日8:30到招标办公室(总务处楼一楼)报名后勘查现场。
2012年6月 15日下午2:30报到 3:00招标会议开始(学院总务处楼二楼招标会议室),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五、结算与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首次支付工程款的85%,一年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验收不合格不付款。
六、投标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提供投标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根据现场实际勘察情况,按照学院要求提供该项工程的投标文件(含详细预算报价表)并填写附件中的投标报价样表。
5、投标单位将投标书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印章,参加现场投标(特殊优惠条件在标书中注明)。
6、投标单位无论是否中标,投标文件概不退还;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时送达者均视为无效标书。
7、投标时参标单位必须提供所有材料样品。
七、质量保证金:
为保证本次投标活动正常有序的进行,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现金)。中标者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保证金原数退还。
八、评标标准:
符合投标条件并且有质量保证的情况下,强调价格优势、投标人资信优势和服务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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