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至苏皖交界段及高速南互通工程招标公告

城南至苏皖交界段及高速南互通工程招标公告


BT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45省道泗洪县城南至苏皖交界段及高速南互通工程已由县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泗洪县金路桥交通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一期工程包括:一级公路6.4公里,高速互通包括主线1040米,以及A、B、C、D、E五条匝道。本次招标方式采用BT(建设—转让)方式,选择一家施工质量高、资金实力强、融资费用低的企业作为中标方。
2.工期为18个月(2012.7—2014.1)。
主要内容:道路、桥涵、匝道、排水、交通设施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企业资质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及以上、2010年度期末资产总额在15000万元及以上、201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5000万元及以上且2011年度财务能力评价得分在75分及以上,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资质(含壹级)。
3.1.2人员
a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要求为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副经理(至少配备1名)均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b总工(必须设置):具有公路工程师以上职称,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c专职安全员:须配备至少2名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C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不能兼职。
D检测试验室主任:需具备交通专业检测工程师资格。
3.1.3业绩信誉
2010年1月以来(以中标通知书和交工验收记录为准),企业承担过同等或以上规模的同类公路施工项目,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履约信誉为C级及以上。
4、回购及履约保函、诚信保证金
4.1回购金的支付方式:本项目回购期为3年,年度回购比例为4:3:3(即:第一年支付总回购金的40%,第二年支付总回购金的30%,第三年支付总回购金的30%)。回购时间从本项目工程实体交工之日起开始计算,满一年支付一次,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回购计算方式: 单位:亿元
期间 期初投资余额 支付比例 实际支付现金款
每期支付金 额 利息支出 本年度还款合计 期末余额
交工满一年 0.75A 40% 0.75A*40% 0.75A*R 0.75A*40%+0.75A*R 0.75A*0.6
交工满二年 0.75A*0.6 30% 0.75A*30% 0.75A*0.6*R 0.75A*30%+0.75A*0.6*R 0.75A*0.3
交工满三年 0.75A*0.3 30% 0.75A*30% 0.75A*0.3*R 0.75A*30%+0.75A*0.3*R 0
合计 100% 0.75A 1.9*0.75A*R


注1:项目结算基价为A,R为投资回报率,回购期3年。
4.2建设期不支付利息。
在财政允许的情况下,招标人可以提前支付回购余额。
4.3工程回购预付款的支付:招标人在施工期内按进度付给投标人25%工程款。
4.4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总投资: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定,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报泗洪县审计局进行审计,最后以审定的总造价为结算依据。
4.5合同签约前,投标人向招标人交纳项目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担保,交纳项目中标价的25%作为诚信保证金。诚信保证金在中标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存入双方共管帐户。履约担保在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返还;诚信保证金按工程计量的25%支付,付清为止;以上资金均不计息。
4.6项目回购承诺担保
本合同段回购付款方为泗洪县金路桥交通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支付本项目回购款。业主向承包人出具回购承诺函,提供有完备手续的土地作为担保。
5.最高限价为经泗洪县审计局审计确定的预算总价下浮3.0%,最高限价公布时间:2012年6月4日。
6.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1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9日8:30至2012年6月2日的17:30,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国家法定休假日不休息)。
6.2 报名地点: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在泗洪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报名。
6.3 报名程序:
6.3.1 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
6.3.2投标申请人打开江苏省交通厅网页“www.jscd.gov.cn”,在右侧中间点击“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6.3.3投标申请人如果未在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成功建立,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建立信用档案事宜请咨询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袁晓玲、王景,联系电话:***-********
6.3.4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已按上述程序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现场报名要求:
(1)已办理《泗洪县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的投标人,由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资料报名: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泗洪县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复印件。
(2)未办理《泗洪县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的投标人,由经办人携带下列资料报名;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邀请书原件。
(3)未办理《泗洪县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办理完毕。
(4)报名时提交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5)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印章。
(6)办理泗洪县招标投标市场准入手续、投标人廉政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可到泗洪招标投标网资料下载中心下载(网址:www.shzbtb.com.cn)。
上述材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它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否则,视为证书无效。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0元,请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一份盖章)于2012年5月29日至2012年6月2日的的8:30至11:30;14:00至17:30到泗洪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泗洪县长江路北侧建设局办公大楼南楼6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逾期支付或不支付,招标人将不接受投标文件。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联系电话:138*****550189*****990,联系人:王海红。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6月19日15: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00至14: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泗洪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泗洪县长江路北侧建设局办公大楼南楼6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提交人民币捌拾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投标文件接收人,逾期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保证金由泗洪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具体办理方法见泗洪招投标网。
9.1开标现场提交投标保证金仅以泗洪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财务室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为准。
9.2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以下方式退还:
(1)投标保证金经泗洪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现场监督人员审验通过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统一将收据原件收集留存,以便统一办理退付手续。
(2)不能提交收据原件的,可提交收据复印件并同时提交本单位开具的“收到泗洪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退付工程投标保证金”收据。
(3)不能提交收据导致保证金无法退付的,责任自负,泗洪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将暂不退款,其保证金于所在季度最末月的月末统一退付。
(4)集中退付:投标保证金仅通过汇款渠道退至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中标通知书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收据及退款账号等报送泗洪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统一办理退付手续。中标人应及时到泗洪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缴纳相关费用办理中标公示,以便中标通知书及时下达。
9.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9.3.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
9.3.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1)放弃中标的;
(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9.3.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10.其它
10.1需取得泗洪县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方可参与本次投标,开标现场投标人需提供《泗洪县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原件,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详情请登陆泗洪县招标投标网)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泗洪县金路桥交通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江路1号
联 系 人: 王凤红
电 话: ****-********
传 真: ****-********
12、本次招标纪律监督为泗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地址: 泗洪县政府办公大楼十二楼 ,举报电话: ****-******** ,邮编: 223900 。


招标人:泗洪县金路桥交通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 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及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含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资格没有实质性下降:
a.通过资格预审后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资格没有实质性下降,指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中的最低要求(业绩、人员、财务等)。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协议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专业分包的工程量累计未超过总工程量的30%。
(9)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10)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1)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办法,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企业资质证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企业营业执照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近6个月或其中一个月的);
5、企业及拟选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类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
6、投标人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相关证书原件。
7、泗洪县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B)类安全证、投标保证金收据、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续上表


评审分值的确定: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 列 内 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 8 分
项目管理机构: 7 分
评标价: 65 分
资金回报率: 3 分
财务能力: 1 分
业绩: 4 分
签约能力: 6 分
设备: 2 分
试验室: 2 分
履约信誉: 2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所有不超出限价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指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2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之外的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价平均值下浮2%,作为评标基准价。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施工组织设计 8 分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2 分 优:
90-100%;
良:
80-90%
中:
60-80%
差:
0分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2 分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2 分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1 分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1 分
2.2.4(2) 项目管理机构 7 分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得1分;
项目经理近三年承担过1亿元以上公路工程,得1分(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并附交工验收报告)。 2 分
总工:具有公路工程工程师以上职称,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得0.5分;
是高级工程师得0.5分. 1分
试验室主任:具备交通检测工程师资格得1分,公路、桥梁、材料专业检测工程师资格三项齐全得2分 2 分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机构健全,主要施工、经济、质量、安全、材料人员职责明确。各专业配备相应专业工程师有一项得0.4分,共2分。 2分
2.2.4(3) 评标价 65 分 投标人的评标价高于最高限价为废标。
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比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5分,投标人的评标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3分,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2位)。
资金回报率 3分 报价最低为满分3分,每高1%扣0.5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其他因素 财务能力 1 分 从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财务能力分值。 1 分 财务能力75分及以上得1分,75分以下不得分
业绩 4 分 企业承担过类似的BT项目公路工程,单项BT合同中标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 4分
签约能力 6 分 企业2011年度签约合同金额达到100亿得6分,70-100亿得3分,30-70亿得2分,30亿以下得1分。(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6分
设备 2分 企业配备大型施工机械,有粉碎机、平地机、路面摊铺机、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汽车起重机、拌合站等大型施工机械,有一项得0.2分。设备需提供发票、租赁协议等。 2分 最高得2分
试验室 2 分 在项目现场设立试验室(母体具备综合乙级) 2 分
履约信誉 2 分 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记录的信息作为评审申请人信誉的重要依据。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AA(好)级的申请人信誉评价直接评为满分;A(较好)级的申请人扣减其信誉分的0~20%;暂定为A(较好)级的申请人扣减其信誉分的20%;B(一般)级的申请人扣减其信誉分的40%;C(较差)级的扣减信誉分的60%; D(严重失信)级的申请人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自2010年2月以来,在交通工程建设中的履约表现(依据招标人的履约考核意见)作为本项评分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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