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2020-2021年度汽柴油采购项目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2020-2021年度汽柴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GYY-XJ-2020-058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简易公开方式对运营分公司2020-2021年度生产性柴油采购项目选取供应商,具体事宜如下:
1、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2020-2021年度汽柴油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
2019年度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生产性柴油采购,主要用于工程车、叉车等设备。
需求量:柴油0#:20000升
柴油-10#:9400升
交货方式:分批送货,每次送货数量约2000-4000升
交货地点:石家庄地铁西兆通车辆段、嘉华车辆段、北乐乡车辆段。
项目执行时间:2020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14日
注:实际采购数量以送货通知为准。
3、响应人资质要求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涵盖所投货物的生产或销售。
(3)响应人必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响应人注册资本100万元及以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响应。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控制价报价下浮率不得小于2%,响应人报价超出上述范围的,由评审小组评审后将否决其投标。
5、项目实施要求
(1)运输要求:油品运输车辆应具有等相关资质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并有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2)响应时间:签订合同后,响应人须在我司发出送货通知5个工作日内将当批货物送到需求方指定地点。
(3)验收要求:响应人须提供每批次油品的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我司认可的第三方过磅单,所供油品必须符合国家检测标准或该产品行业检测标准。
(4)履约保证:签订合同后响应人须支付壹万元(¥10000)作为履约保证金。
(5)质量保证:如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所供货物疑似假冒伪劣产品,响应人对其所供货物负有举证责任。若响应人不能证明自己所供货物的真实性,则我司有权提出索赔、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做出相应处罚,响应人应承担所产生一切费用及责任。
6、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文件应包含以下文件:
(1)报价单

名称

计量单位

报价下浮比例(%)

备注

报价(含税、含运费、含指定第三方过磅费)


注:①报价下浮比例指按照报价当天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河北地区柴油零售价格下浮比例。
②表中报价下浮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例如10.21%)
③0#柴油、-10#柴油下浮比例应为同一值。
④报价单须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营运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承诺书:承诺满足上述项目实施要求,并细化响应方案。(加盖公章)
7、报价文件封装要求
将报价文件密封装成一包,并在密封包表面应注明以下标识: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2020-2021年度汽柴油采购项目
标书名称:报价文件
响应人名称:
2020728日上午930分前不得开启。
注:封套的密封处须加盖响应人公章作为密封章,对于因响应文件标识不清、密封不严等导致的不利后果由该响应人自负。
8、报价单的递交
(1)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
(2)递交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西门门岗报价文件收件箱,收件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3)递交截止时间:2020728日上午930分前寄送到西兆通车辆段西门门岗报价文件收件箱
9、报价单开启
(1)开启时间:2020728日上午930
(2)开启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综合楼419室
注:响应文件开启时响应人无需到场。
10、报价单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采用最低价方法,即报价下浮率最低的响应人中选。若2家或2家以上响应人所报价下浮率相同且最低,则上述响应人需进行二次密封报价。
11、中选结果公告
本项目最终中选结果将在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sjzmetro.cn)上发布。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柴油 运营 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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