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夏总队机动支队士兵档案室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夏总队机动支队士兵档案室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夏总队机动支队
士兵档案室改造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宁正招字【2020】第70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夏总队机动支队士兵档案室改造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夏总队机动支队,资金来自总队统一拨付经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夏总队机动支队士兵档案室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
2.3项目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夏总队机动支队;
2.4预 算 价:伍拾万元整(¥500,000.00);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经营许可;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信用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网(www.ccgp.gov.cn )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在招标时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3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记录信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供应商于2020年7月23日上午9时至2020年7月29日下午18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报名。
4.2报名资料内容: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信息及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版。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2日上午10时00分,招标人自9时00分起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夏总队机动支队
联系人:王参谋电话:****-*******转36325
代理机构: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银川IBI育成中心二期九号楼创新服务中心8楼招标部(五里台路与烟墩巷交叉口)
联系人:张泽坤 杨艳电话:****-*******、182*****891
2020年7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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