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实验仪器设备公开招标进口产品公示

紫云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实验仪器设备公开招标进口产品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紫云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实验仪器设备公开招标
  • 项目编号::ASFZ-2020-ZBCG-015
  • 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电动助吸器/气相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
  • 产品用途::紫云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实验仪器设备公开招标
  • 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否
  • PPP项目::否
  •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 时间:2020-07-24至2020-07-30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进口理由: 中国境内无法获取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详见《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表
  •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 1、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紫云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项目联系人:王大川
  • 联系电话:137*****407
  • 联系地址:紫云自治县松山镇旱代路87号
  • 2、代理机构
  • 代理全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胥东飞
  • 联系方式:189*****381
  • 联系地址:安顺市西秀区凯旋公园里16栋1单元15-3
  • 3、财政部门
  • 代理全称:紫云自治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 联系人:杜坚
  • 联系方式:177*****229
  • 联系地址:紫云自治县新城区群众工作中心二楼
  • 五、附件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1. ****************/********035348/-****************818.pdf" target="_blank">进口产品论证专家意见表.pdf

标签: 进口产品 实验仪器设备 疾病预防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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