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招标公告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招标公告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公告
庆国土资告字〔2012〕11号
经安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庆国土出字〔2012〕2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叫价/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人均公共绿地
绿地率
建筑高度
庆国土出字〔2012〕22号
东至安庆长江大桥西侧规划道路、桥头公园,南至沿江路,西至渡江路、云珠开发公司,北至华中路
105632.93(合158.45亩)
二类居住用地(临街商业)
≤3.0
≤28%
不小于1.0平方米
≥35%
符合机场净空限高要求
商业40、居住70
17430(合110万元/亩)
3486
注:用地规划指标要求以市城乡规划局庆规(业)〔2011〕27号规划条件通知书和庆规〔2011〕302号补充说明表达的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7月2日前,到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获取拍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7月2日(工作日),到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2日上午11时(以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2年7月2日17时前确认其参加拍卖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7月3日上午10 时在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举办。
七、特别提示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至报名截止日,如报名参拍者不足2人时,出让方式由拍卖改为挂牌。拍卖公告时间相应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3日 11 时止(以实际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2年7月13日17时前确认其参加挂牌竞买资格。
挂牌时间:2012年7月3日至2012年7月17日 11 时止,挂牌地点: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挂牌)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踏勘现场,也可要求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工作人员组织现场踏勘。
(3)该宗土地以现状交付,若地块内有高压电线或地下有排污管线等其他设施都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自行处理。
 (4)竞买保证金为出让起始价的20%,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交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余款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5) 该地块开竣工保证金:3000万元。 其中人民路北片建筑开竣工保证金2000万元,人民路南片建筑开竣工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路南片按期开工时返还保证金20%;开工后12个月内按期开盘返还保证金40%;余款在全部工程按期竣工后返还。人民路北片按期开工时返还保证金30%;工程封顶时返还30%;余款在工程按期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40%。上述保证金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日内交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指定账户,不计息。
(6)地块内需配建廉租房200套和公租房200套(22000平方米,安庆市政府以总价4400万元回购);安置周转房80000平方米,由竞得人无偿代建;还建房20955平方米,其中15636.99平方米为无偿代建,余下面积按招拍挂文件约定处理。
(7)竞得者需支付2000万元的桥头公园费用。
(8)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其中临城市道路交叉口地段为独立占地式的商业用地,其用地面积控制在1万平方米之内。
临城市道路交叉口地段独立占地式的商业用地建筑规模,原则上依照商业实际占地面积和地块规定的开发容积率≤3.0予以确定。
若城市商业景观等功能因素要求,其建筑面积可适当提高上浮,上浮幅度控制在5%以内。地块总规划建筑规模应按照规定的出让规划条件计算,商业规划建筑计容超出的建筑面积,在地块其它建筑面积中扣减。
(9)本次出让的详细情况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齐建志 ****-******* 刘先付 ****-******* 
朱卫华 ****-******* 韩 玥 ****-*******
账户名称:安庆市财政专项资金
开户行:徽商银行安庆扬子江支行
账 号:169,030,102,100,033,7399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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