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珲春林业局2017年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珲春林业局)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巡护人员装备采购)竞争性磋商

吉林省珲春林业局2017年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珲春林业局)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巡护人员装备采购)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珲春林业局)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巡护人员装备采购)
品目

货物/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被服装具/被服/制服

采购单位吉林省珲春林业局
行政区域珲春市公告时间2020年07月23日16: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07月24日至2020年07月3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0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标室(珲春市政务中心四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8月06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标室(珲春市政务中心四楼)
预算金额¥145.146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1-88505095
采购单位吉林省珲春林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珲春市站前西大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处长0433-7507410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西中华路16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先生0431-88505095

项目概况

2017年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珲春林业局)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巡护人员装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416室(长春市西中华路16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CTTC-20YZFHW2011-4

项目名称:2017年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珲春林业局)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巡护人员装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5.14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5.14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冬季棉袄(防寒短大衣)、春秋夹克服、春秋裤子、短袖夹克衬衣、短袖圆领T恤、短袖方领T恤(POLO衫)、长袖带帽卫衣、户外登山鞋、帽子、保温餐盒(便携装)、双肩背包、护腿雪套、雨伞、雨衣套装、雨靴、强光手电等,详细参数见《第五章 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2供应商在开标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2.3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到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领取密保卡后及时填写提交单位信息,确认信息审核通过后,并至少登陆一次延边交易平台。填写单位信息,请从延边州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填写。

2.4在新冠疫情期间,若外省相应响应商入吉或省内高风险地区内的响应供应商因疫情影响,不能符合投标报名及开标到场等时间要求,此风险由响应供应商独自承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3.2、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担该项目的能力。3.3、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19年以后成立的响应供应商不具备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条件的,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自然人投标的需提交资信证明。3.4、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缴费凭证和社会劳动保险的缴费凭证材料;3.5、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盖公章);3.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3.8、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4日至2020年07月3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416室(长春市西中华路160号)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套: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或五证合一的提供最新版); ②开户许可证;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④具有2019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票据或转账凭证);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需提交资信证明;2019年以后成立的响应供应商不具备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条件的,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自然人投标的需提交资信证明。 ⑦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证明。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标室(珲春市政务中心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标室(珲春市政务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珲春林业局     

地址:珲春市站前西大街        

联系方式:李处长0433-75074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中华路160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431-88505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431-8850509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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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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