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公安局2020年警用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灵武市公安局2020年警用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灵武公安局的委托,为灵武市公安局2020年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组织实施国内公开方式招标,资金来自本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的装备经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具体采购事项如下:
一、招标编号:NXXB-2020-ZBC009
二、采购方式:公开方式
三、采购内容简述
一标段:采购双光双目红外热成像侦查仪、激光炫目枪、警用隔墙听、伸缩电击防爆警棍、毁锁器,共计种类5类,数量24个。预算金额:270900元。
二标段:电击盾牌、多功能催泪电击防爆叉、电击抓捕手套,共计种类3类,数量52个,预算金额:276000元。
三标段:3架无人机和相关系统(电池充电系统、高空数字语音广播系统)、云台系统、保险服务、飞行资格证书。预算金额:276500元。
以上三个标段共采购9类装备,数量79个,总预算金额:82.34万元。
注:详细参数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4.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4.2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4.2.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只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2税务登记证;
4.2.3组织机构代码证;
4.2.4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2.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 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cgp.gov.C)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投标人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2.6 投标单位其他资格证明资料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7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灵武市创业园区西侧大楼210室)报名并领取《公开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携带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小型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其他。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13日下午15:00(招标人自下午14:3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灵武市人民路和平安巷十字路口)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8月13日下午15:00整 ;
开标地点: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灵武市人民路和平安巷十字路口)
九、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9.1采购代理机构: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秀娟联系电话:****-*******
9.2采购单位:灵武公安局
联系人:王桂兰 联系电话:****-*******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武市公安局
联系人:王桂兰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创业园区西侧大楼210室
联系人:王秀娟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7@qq.com
十一、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灵武市政府网。(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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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警用装备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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