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江新丰连平交界河段水面漂浮物合作治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新丰江新丰连平交界河段水面漂浮物合作治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丰江新丰连平交界河段水面漂浮物合作治理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源市新市区永和路南边新风路西边万隆花园A2栋001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08 14 10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623-202007-107-0002

项目名称:新丰江新丰连平交界河段水面漂浮物合作治理工程

预算金额:3,981,5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新丰江新丰连平交界河段水面漂浮物合作治理工程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交界河段的上游马头河交界处拦漂点:设置1条拦漂装置,总长约130米,左右两岸各设置镇墩1处。

(2)交界河段的上游连平河交界处拦漂点:设置1条拦漂装置,总长约130米,左右两岸各设置镇墩1处。

(3)在水西村新桥电站建设一座120平方米的管养所,作为人员休息、值班、存放一些小型打捞工具及器械用房。

(4)新丰江新丰连平交界河段水域1.207平方公里的水面漂浮物清理,拟采用专项清理与日常保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统一清理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新成立公司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保和纳税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新注册成立的提供近期的缴纳社保和纳税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724 日至2020 7 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永和路南边新风路西边万隆花园A2栋001号

方式:现场购买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08 14 10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永和路南边新风路西边万隆花园A2栋0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河源市连平县环城西路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恒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1号2715、2716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雯丹

电话:****-*******

附件

159*****08202.pdf">委托代理协议

159*****08233.pdf">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恒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23日

标签: 治理 漂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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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恒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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