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检测平台代建管理二次招标公告

公共检测平台代建管理二次招标公告

兰州海关兰州新区公共检测平台项目代建管理二次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COCITC-LZHG-202007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兰州海关兰州新区公共检测平台项目代建管理
采购方式邀请项目类型(A02)市政
联系人董全宇联系电话152*****288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2020-07-24 00:00:00竞价结束时间2020-07-27 09:00:00
采购单位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标包名称标包编号采购类别合同估算价
1兰州海关兰州新区公共检测平台项目代建管理001第一包施工498000.0(元)

公告内容

  • 兰州海关兰州新区公共检测平台项目代建管理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兰州海关兰州新区公共检测平台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已由海关总署财务司以财务函【2018】148号文批复,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兰州海关,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代建管理以邀请竞价的招标方式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省级平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兰州海关兰州新区公共检测平台项目代建管理。

    2.2建设地点:兰州新区纬十六路以北、纬十八路以南、经十一路以西、经十路以东区域。

    2.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面积为14815㎡,包括业务技术楼12215㎡,进境植物检疫隔离温室及苗圃2600㎡,设计建筑面积与初设批复相同。业务技术楼建设面积12215㎡,分东西两个单体,其中西楼地上4层、地下1层,东楼地上4层,采用全现浇钢筋砼框架结构。植物检疫隔离温室为地上1层,面积500㎡,为轻钢结构;植物隔离苗圃2100㎡,为轻钢结构网架覆盖35目防虫网。具体以项目批复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招标直至项目完结并交付建设单位使用和质保期在内全过程的所有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手续办理、质保期的责任等),承担项目建设、投资、工期、质量安全和廉政风险控制职责。

    2.5代建管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备案手续,移交项目建设单位且保修期满后为止。

    2.6代建人的代建工作范围和主要服务内容:负责组织开工前各种手续的报审工作;全过程协助委托人申报办理计划、规划、可研、施工、环保、供电、水务、绿化、人防、节能、消防、城管、交管、建管、稳评等有关手续;向委托人提出年度投资计划申请,并按月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报表;向委托人报送项目进度用款报告;按月向统计部门报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根据工程进度审核施工单位付款申请,提请委托人向施工单位拨付工程进度款;严格按照招标投标制,组织工程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监理、质量及消防等检测单位等;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严格按照核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概算和进度组织实施,保证项目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建成,如有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重大事项,报委托人审批执行;负责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组织各单项工程的专项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并按规定报批,提交项目结算审计资料目录,报送审计资料并配合审计工作直至出具审计报告;向相关单位申报办理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向委托人移交竣工档案资料并提交项目管理工作总结报告,负责保修期的质量保修事宜并定期对项目质量进行回访;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发生质量事故时,及时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并查明具体原因及相关责任;负责办理委托人交办的与本建设项目相关的其它事项。

    2.7投资控制:7329.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6129.00万元,兰州新区管委会配套资金1200万元)。

    2.8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及地方财政拨款。

    2.9投资控制目标:为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要求本项目投标人在投资控制限额以内完成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并承担建设、投资、工期、质量安全和廉政风险控制职责在内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经济责任(投标人务必自行勘察现场,熟悉项目情况、认真核算并承担投资控制责任)。

    2.10本招标最高控制价:49.80万元,如投标报价超本控制价,将按废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文件上传时必须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履约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一年度(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 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自报名截止日期前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或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缴纳社保)】。

    3.5投标人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招标人将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则应由投标人全额赔偿。

    3.6 项目负责人一经中标确定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允许更换。

    3.7 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4.1竞标人请于2020年7月24日00:00至2020年7月27日09:00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省级平台)”注册登记并上传相应资质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资格证明等材料。招标人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资格或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或未按规定时限上传,将按无效标处理。

    五、网上报价及相关要求

    5.1通过资质审查进入竞价程序的竞标人在2020年7月27日09时00分前提交报价。

    5.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只进行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六、结果公示

    6.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2020年7月27日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七、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7.1请投标人于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7月27日09:00,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省级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在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资质上传并自行报价。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8.1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改委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委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算取费,由招标人向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兰州海关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9号

    联系人:郭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15号澳兰名门B2座601

    联系人:董全宇

    联系电话:****-*******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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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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