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科研检测专用设备购置(项目编号:YTZB2020ZC113)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科研检测专用设备购置(项目编号:YTZB2020ZC113)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 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科研检测专用设备购置 (项目编号:YTZB2020ZC113)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科研检测专用设备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详见其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ZB2020ZC113
项目名称: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科研检测专用设备购置
预算金额:246.0万元
最高限价:246.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6161其他专用仪器仪表桩身完整性测试仪 *1台;低应变基桩动测仪*1台;非金属超声检测仪*1台;全站仪*1台,具体详见附件项目需求
第2包2020其他专用仪器仪表管道机器人cctv检测系统*1套,具体详见附件项目需求
第3包165165其他专用仪器仪表多角度标志逆反射系数测试仪*1台;车载式标线逆反射系数测试仪*1台;具体详见附件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且安装调试合格,达到设备运行标准并正常使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第二包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4日内完成供货,且安装调试合格,达到设备运行标准并正常使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第三包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内完成供货,且安装调试合格,达到设备运行标准并正常使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第1包,第3包允许进口产品投标,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明细: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规定,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本项目第1包、第3包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同时也接受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9:00-9:30所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1.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3.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 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受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和受权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须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受权人一致)参加开标会时,须携带本人身身份证明原件,以备查验,否则投标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说明:供应商应为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合格供应商,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4日 2020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详见其他
方式:本项目提供网上报名及领取文件方式,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7号国投大厦配楼一层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提供网上报名及领取文件方式,具体要求如下:(1)网上报名:递交下述要求的所有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yitianliumy@126.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包号+单位名称;邮件中还应包括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投标人邮箱,发送后务必联系负责人确认邮箱收到资料,否则后果自负!我方收到核对后,给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发报名登记表及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招标文件付费的帐户信息,付费后我方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报名截止时间以邮件达到时间为准。(2)网上领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请将标书款以公对公形式电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中,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招标编号YTZB2020ZC113标书费”;标书费汇款后,请将“汇款单截图”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yitianliumy@126.com(邮件主题为:招标编号YTZB2020ZC113 标书费)。代理公司银行信息:户名:天津倚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天津锦州道支行银行帐号:****************991公司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7号国投大厦7层708邮 编:300040注:请各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代理公司会将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节点作为最终报名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16时为收到投标单位报名邮件中显示的时间点。报名后如放弃投标,请将《放弃投标函》送达我司,未及时递交《放弃投标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放弃投标函》格式自拟。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平山道3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倚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7号7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秋菊
电 话:***-********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docx

天津倚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3日

标签: 设备购置 专用 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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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倚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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